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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台州市民举报交通违法有奖金拿
2014年07月30日 09:41:34 来源: 中国台州网 陈佳乐 苏来裕

   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发现酒驾、超员、遮挡号牌……记得拨打“12122”哦!

  8月1日起,举报交通违法有奖金拿了

  少的几十元,最高2000元,充话费、拿现金、银行转账随你选

  8月1日开始,如果你在台金高速全线和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举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将会获得几十元至几百元的奖金,最高的可获2000元。

  这项有奖新措施,是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省高速交警总队台州支队联合制定的,主要是为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高速公路营运秩序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奖励的标准为:举报醉酒驾驶机动车、大中型客车超员100%(含)或实际超员30人(含)以上的,每车次奖励300元;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大中型客车超速或超员20%(含)以上不足100%、货车超限运输100%(含)以上、车辆未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每车次奖励200元;举报货车驾驶室超员或车厢违法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车辆无证通行的,每车次奖励50元;对于本细则第一款所列的其他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视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每车次奖励50元或100元;提供损毁道路设施行为逃逸车辆有效线索和信息的,按成功追回路产损失额度的5%-10%进行奖励,最低限额50元,最高限额2000元。

  而举报奖励实行一案(事)一奖。对多人联名举报的,按宗数给予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分配;同一案件(事项)有多人多次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酌情给予奖励,同一宗案件的奖励金额累计不得超过限额。

  经执法人员处理并确证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事件,监控中心将依据执法单位提供的处理材料,及时做好奖励兑现工作。单笔奖励金额在300元(含)以下的,监控中心负责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单笔奖励金额在300元以上的,须报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核,并视结案及审批情况及时发放。

  “奖金将通过手机话费充值、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发放。”高速交警介绍,对于未经执法人员处理或不确证的举报信息,不予奖励,“举报电话为‘12122’,希望广大市民对高速上的交通违法行进行积极举报和监督,确保台州段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标签: 交通违章|奖金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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