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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三免"政策落地难 经济利益让法规遇尴尬
2014年07月31日 20:52:18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见习记者 丁波
【摘要】 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施行七个月,但至今仍然没能完全落实,作为具有强制性的地方法规却在执行中遭遇尴尬。

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资料图片)

  浙江在线7月3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见习记者 丁波 实习记者 赵莎莎)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施行七个月,但至今仍然没能完全落实,作为具有强制性的地方法规却在执行中遭遇尴尬。

  有分析者指出,浙江省给献血志愿者承诺的优惠不能完全落实,关键是各地市的有关部门仍然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加上《办法》中对相关单位的约束条款,最终导致政策推行遭遇阻力。这样既有损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也从很大程度上打消了志愿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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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体验无偿献血"三免"福利 "软钉子"碰得有点多

  全省1万多名志愿者领到《荣誉证》 “三免”落实有点难

  《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以下简称《荣誉证》)并不是所有献血志愿者都可以获得。志愿者需要献血20次以上(每次以200ml计算),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以后才能申报。

  根据浙江省血液中心提供的数据,目前浙江省共有20445人具有申领《荣誉证》的资格,其中半数左右已经领取《荣誉证》。

  《办法》正式实施后,在浙江省全省范围内,献血志愿者凭《荣誉证》将可以享受“三免”,即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可免交门诊诊查费,并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然而,在《办法》实施七个月后,浙江在线记者与献血志愿者在实地体验时发现,即使拿着《荣誉证》,也并不能完全享受到相应待遇,频频碰到“软钉子”。

  “三免”具有强制性 经济利益让地方法规遭遇尴尬

  作为地方性法规,《办法》实施具有强制性。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办法》尤其是有关“三免”规定,对浙江省内部分地区来说既没有体现“强制性”,也没有相应的“约束力”。

  记者从血液中心了解到,目前浙江省11市中,已经有9个市下发文件落实“三免”政策,但仍有宁波和金华两市尚未落实。而即便下发通知的9个地方,推行起来也经历了重重坎坷。

  提到“三免”落实难,浙江省献血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罗建根说,尽管《办法》作为具有强制性的地方法规,但不排除部分市一级层面落实后,下辖的区(县、市)落实不到位,以及执行政策的机构通知不到位,使得个别一线的工作人员对政策不了解,造成政策难落实的现状。

  “《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没有规定具体的资金来源,全省各市的财政情况也不统一。一些城市在执行时,存在一定的资金协调问题。”罗建根分析,资金协调、部门协调等问题是“三免”在落实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一道“坎”。

责任编辑: 吴振宇

标签: 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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