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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搬走要债人三天两头上门 居委会登记的“户主”是房客
2014年08月06日 08:57:54 来源: 中国台州网 姚苗苗

   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 近日,椒江的黄女士致电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我是椒江区桔园小区39号楼3单元402室住户,我把房子租给别人后,对方可能登记了相关证明,用我的房屋进行抵押借款,现在有人上门要债。

  房客搬走一年后,要债人三天两头上门

  家住桔园小区的黄阿姨最近很烦恼,连续好几天,都有三四个陌生人在夜里上门要债。然而,欠债的并非黄阿姨一家人,而是已经搬走一年的一名房客。

  黄阿姨告诉“民情365”记者,房子是1997年购买的。几年前,因为女儿生孩子,她和老伴就搬到女儿家照顾孩子。自家房子就这样空了下来,黄阿姨一家想到出租。

  通过中介公司,黄阿姨把房子租给了在椒江做生意的马某一家。“大概是2010年租给他的,去年因为我们搬回来住,就没再租了。”黄阿姨说。

  前段时间的一个晚上,3个陌生人敲开了黄阿姨家的门。“他们说是要债的,说这个房子的房主欠他们钱,房子已经抵押给高利贷的了,若是再不还钱就要封我的房子。他们拿着一张复印件,上面有马某母亲的照片,因为是复印的,照片比较模糊,他母亲又跟我年纪差不多,对方就说是我。”黄阿姨怎么解释对方都不信,说已经到居委会查过了,这个房子的主人就是马某。

  此后接连好几天晚上,都有三四个陌生人来要债,这可吓坏了黄阿姨。“要债的都到我家里来了,还染着头发,每天晚上八九点钟来敲门,魂都要吓掉了。”为此,黄阿姨一家人好几天没敢住家里。

  居委会登记的“户主”居然是房客

  上周,黄阿姨来到葭沚派出所。经过查询,派出所登记的户主信息并没有马某的名字。

  随后,她又来到葭沚街道桔园社区居委会。在一本登记册上,黄阿姨发现,自家房子的“户主”一栏里赫然写着马某的名字。“在他们登记信息的那个本子上,马某一家人写在前面,我们一家人的名字写在后面,而且房主写的是马某。我房子是租给他的,他只是房客,我才是房主,这是怎么登记的?”

  黄阿姨表示,前几天他们去女儿家住了几天,搬回来之后并没有再碰见那伙要债的人,但是她还是很担心对方会再搞新花样。

  虽然黄阿姨有房产证,但她还是很担心:“房主的名字写着马某,我就是不放心,我希望居委会能把他的名字从登记本子上拿掉。”

  居委会:我们只是登记住户的信息

  昨日,记者来到桔园社区居委会。在一本厚厚的登记册里,记者看到黄阿姨家的登记信息“户主”栏里,马某一家人确实写在前面,黄阿姨一家写在后面。

  但是工作人员表示,社区登记的信息只是居住在房子里的住户信息,并不能作为拥有房子的依据。“我们只是登记谁住在这里,有些房子的房主是谁我们都不知道。这个只是我们登记了内部查看的,不会随意给他人查看。估计是租客在租房子之后留的地址是这里,所以要债的上门来要了吧。”

  工作人员说,因为社区里很多房主都将房子出租给别人,社区会对租住在这里的房客进行登记。但是因为人员流动性大,再加上一些房客在租房或者退房时并不会主动告知,所以有些信息的更改并不是很及时。

  工作人员表示,社区会将马某的名字划掉。

  律师:没有房产证,不可能办抵押

  房客能将租用的房子作为抵押吗?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均表示这并不可能。“房屋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租客没有房产证,没有办法办理抵押手续,怎么可能将房子做抵押?”

  林均说,如果马某真的将黄阿姨的房子抵押了,那么有可能是伪造了房产证。“如果是伪造房产证,将房子抵押,那就是诈骗了。到房管局一查,就能查出房产证真假。”

  “如果对方真的伪造房产证将黄阿姨的房子作为抵押,那么也不会追究黄阿姨的责任。对黄阿姨来说,并不会有损失。”林均说。

标签: 房产证|房租 责任编辑: 朱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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