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朱寅 黄轶涵)8月4日早上6点,早起在西湖边锻炼的市民们,被眼前出现的一幕气坏了。
在杭州西湖风景区北山路沿线,路边许多石碑都被人喷上红色油漆,其中包括苏小小墓、武松墓这样的标志性建筑。
据西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总共有12处石碑遭到破坏。
那一抹抹刺眼的红色,就像西子姑娘流下的鲜血,看了叫人心疼。
虽然岳庙管理处很快就把红油漆擦干净,但干这坏事的人,立马就被全杭州的“西湖粉”盯上了。
大家都觉得很生气,希望尽早把这个坏分子揪出来。
21岁无业男子为何到处喷漆
8月5日夜里10点半,杭州警方发布消息:
经公安机关40多小时连续奋战,21岁的江西籍嫌疑人官某在晚上9点半,在下沙学林街银沙路口顶尚美丽人生网吧内,被警方抓获。
嫌疑人官某对喷涂污损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而西湖风景名胜区武松墓、苏小小墓被喷涂油漆案,也成功告破。
随后,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官某刑拘。
昨天上午,杭州警方再次通报进一步情况。
官某,男,21岁,江西人,曾先后在北京、上海及杭州打工,目前无业,在杭无固定居所。
经初查,官某某于8月3日晚10时许到了断桥附近,沿北山路至武松墓,用事先准备好的红色自喷漆向写有景点介绍的十余处石碑、景点介绍牌喷涂。
至8月4日1时许,走至保俶路时,他将自喷漆罐扔到路边垃圾桶内后,到保俶路某网吧上网。
8月4日下午5时许,官某乘车至近江,在先前购买自喷漆的油漆店,又买了一罐自喷漆,然后到附近一网吧继续上网。
8月5日1时许,官某又到近江地区的一家渤海银行和一家建设银行,用自喷漆对ATM机进行污损后逃离。
他在个人微博中自称“心被偷了”
警方调查发现,官某某在交代中及其个人微博中自称,“心被偷了”、“心被挖了”,认为有东西控制了他的母亲,导致其母在老家做梦说他要杀母亲。
同时在8月3日深夜到8月4号凌晨干完坏事后,这个官某某还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条:“昨夜在西湖边喷了一把漆”的内容。
在交代中,官某某和办案民警自称在上海、江西抚州两次接受精神病治疗,并且回答问题时也经常前言不搭后语。
目前,警方正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确定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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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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