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慈溪法院判掉一桩离婚案,驳回了男方要求做亲子鉴定的要求。
2011年夏天,麦小姐和魏某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秋天,两人“奉子成婚”。
孩子出生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麦小姐说,丈夫忙于工作,她一个人照看孩子力不从心。
一次争吵中,麦小姐歇斯底里喊了一句:“即使孩子长大了,也不会跟你姓!”
2013年,麦小姐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当时鉴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且孩子尚小,法官判决驳回请求。
但是魏某却在此时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妻子和一名男同事,一直来往甚密。
想到妻子曾经喊过“孩子长大也不会跟你姓”这句话,魏某疑窦大起。
他时不时捧起儿子的脸端详,孩子虎头虎脑,和自己的脸形一点都不像。
夫妻之间的争吵仍在继续,今年5月份,女方再次向法庭提出离婚请求,自己抚养孩子,魏某每月负担500元的抚养费。
妻子为什么一心离婚?魏某忍不住向法庭提出,要跟儿子做亲子鉴定。
他说,妻子曾经说过的话,还有外面的流言,实在让他寝食难安。
他说,一纸亲子鉴定,至少可以让他活个明白。
承办法官认为,亲子鉴定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尤其会对孩子身心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在魏某没有确切证据情况下,法庭出具了不予准许的法律文书。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由母亲抚养孩子。
“亲子鉴定对婚姻家庭、特别是对亲情,具有较大的冲击力,是一把双刃剑!”办案法官说,“法院在选择适用此方法时,原则上持审慎的态度。”法官认为,法律赋予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权利,但法院不会无条件支持其诉讼请求。提出否认亲子关系的一方,如果只有怀疑,而没有相关的证据,无法令人相信其主张可能成立。因此,法院不会轻易支持亲子鉴定的申请。(都市快报)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