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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抢救伤员致7000多斤鲍鱼死 法院判事主自身存在过错
2014年08月18日 09:29:56 来源: 杭州网 蒋煜明

  三车连环相撞,造成一死一伤,7000多斤鲍鱼跟着遭殃,引发一起索赔案。

  去年2月的一天,天气寒冷,一辆满载鲜鲍鱼的货车从福建开往上海方向,司机顾某、王某轮流开车。

  行驶到宁波路段,鲍鱼车不小心和前车追尾,后方一辆半挂车又因为避让不及重重撞了上来。

  车祸造成司机王某受伤、顾某死亡。

  由于车辆损坏严重,鲍鱼货车上的7000多斤鲜鲍鱼由于供氧设备遭到破坏,大量死亡。

  交警认定,鲍鱼车的司机顾某、半挂车司机冯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一周后,鲍鱼的主人彭某,找评估机构做鲍鱼损失鉴定,损失57万余元。

  今年,彭某把冯某、半挂车车主、保险公司一起告到宁海法院,要求赔偿鲍鱼损失、过磅费、损失评估费等合计65万余元。

  庭审中,几名被告说,事故发生时还有很多鲍鱼是活的,是鲍鱼的主人自己没有马上采取挽救措施,有意人为扩大损失。

  鲍鱼主人彭某反驳,人命高于一切,当时运鲍鱼的司机受了重伤,他一心全都在记挂司机的安危。

  上周五,宁海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对鲍鱼损失的评估报告予以认定,但认为事故发生后,彭某本有足够时间采取适当措施减少鲍鱼的死亡,而其在一星期后才去处理,致使鲍鱼损失扩大,自身存在过错。

  法院判决冯某方承担70%赔偿责任,另外30%由彭某自行承担。(都市快报)

标签: 鲍鱼|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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