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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必须孝敬父母 平阳出台14条监管领导干部私生活
2014年08月19日 09:28:58 来源: 杭州网 黄君

  日前,温州平阳县出台文件《平阳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领导干部对下班后的私人生活进行自律,接受党政部门和社会监督。从禁止公款消费到禁止个人出入高档场所,包括“不孝敬、不赡养父母”、“不讲诚信,恶意拖欠贷款、借款”等表述,都作为禁止行为被写入该文件。

  监督管理办法由平阳县纪检、组织部门联合发文,针对当地全县(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比如县四套班子成员、乡镇书记乡镇长、部门局长副局长等。《办法》要求他们在业余时间自觉净化“生活圈子”、“朋友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言行举止既不能违反法纪,又必须符合道德。

  监督管理办法里还特别列出14条领导干部禁止的行为:

  (一)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健身等场所进行各种形式的消费活动。

  (四)发生聚餐酗酒、酒后滋事、酒后驾车等不注意公众形象的言行。

  (五)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

  (六)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七)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八)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收钱敛财。

  (九)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参与嫖娼等色情活动,与他人通奸或包养情妇(夫)。

  (十一)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不孝敬、不赡养父母,或存在家庭暴力等行为。

  (十二)不遵守社区守则,耍特权、逞威风,邻里相处不融洽等行为。

  (十三)不讲诚信,恶意拖欠贷款、借款,无故欠缴住宅物业费、水电费等行为。

  (十四)从事其他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表现列入干部考察中

  不仅如此,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还将列入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判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标准和奖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考察谈话时,要听取群众的反映,了解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

  发动全社会加强监督

  文件中提到,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文明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等单位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报告“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并填报“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登记表。

  加强社区监督,聘请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居监会干部和居民群众为监督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通过定期发放监督反馈卡、定期与监督员进行沟通联系、定期走访居住地群众等方式,了解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社会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加强舆论监督,支持和鼓励各新闻媒体通过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等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加强家庭监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通过建立电话查询和干部家访等制度,加强与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联系沟通,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

  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为了畅通监督渠道,文件中还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0577-12388,县委组织部:0577-63732009)和举报邮箱(县纪委:www.zjpy.gov.cn网上举报,县委组织部:pygbjds@163.com),开设“平阳阳光监督”微信平台,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和纠正。(都市快报)

标签: 官员|私生活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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