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2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颜伟杰 实习生 劳育聪)7月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全国统一以居民户口登记。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区分,仅仅是户口本的统一,还是能打破横亘在城乡之间的二元差异?换句话说,户籍改革到底改了什么?从今年初在我省先行一步开展城乡体制改革试点的德清县,或许可以一窥端倪。
2013年9月30日,德清县作为浙江省首个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启动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同时,推进相关行政制度的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同城待遇。
去年底,家住德清县新市镇的倪大爷骑着三轮车与一辆拖拉机相撞,鉴定伤情为9级。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新规定,法院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判断依据,最终判撞人者赔偿倪大爷49957.8元,大大高于以往“农村居民”相关案例的赔偿。
“统一户籍性质仅仅是标志,其背后附属的利益调整才是衡量户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德清县委县政府认识到,衡量户籍改革实际成效的关键还是在于各项配套政策的跟进与落实,即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这也是实施户籍改革最大的难点。为此,德清县全面梳理了以不同户口性质划分实行的相关政策,按照“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对条件成熟的16项政策进行了调整,以统一城乡标准的形式,根除依附在户籍性质差异背后的政策待遇差异。
全程保障进城落户:相继出台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失业保险、就业扶持政策,确保农民进城镇落户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在教育方面,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城镇同等的就学政策。
全民统一社会保障: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等改革配套政策,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原先农村居民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0%领取改为统一标准发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由单一保障城镇户籍居民统一为全县所有户籍居民;将“新农合”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全面覆盖公共服务:对县内持《浙江省居住证》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新居民,提供分级、分层次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待遇,共涉及13大类的43项政策待遇,进一步解决新居民在医疗卫生、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新居民延伸,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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