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绍兴 正文
两劫匪两次在凤凰山公园持刀抢劫 现已落入法网
2014年08月26日 09:02:02 来源: 金华新闻网 张黎明 全莹银 章瑾

   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 昨天,婺城警方通报称,两次在市区凤凰山公路持刀抢劫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落入法网。

  8月15日晚,毛先生与一名陌生女子在婺城区凤凰山公园的一棵树下躲雨时,突然被人从后面勒住脖子,并用菜刀抵住。另一个人拿着破口的啤酒瓶说:“我们只要钱。”毛先生为了保命,把身上的350元现金和手机交给对方。女的身上没钱,对方也就罢手了。

  8月21日晚11时许,一对情侣在凤凰山公园同样遭遇持刀抢劫。受害人方小姐说:“我们当时坐在长凳上,周围没有人。突然后面伸过来一把刀放在我男朋友的脖子上,我一看是两个光着膀子的男人,他们身高相差很多。”方小姐受到惊吓后大喊一声。矮个子男人也拿出刀,威胁方小姐不要喊,他们只要钱。方小姐的男友陈先生从口袋里掏出510元,两人才离开。

  8月22日下午,婺城公安分局在市区一家宾馆内抓获两名涉案男子。

  经查,高个男子姓黄,27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半月前,他来到金华学习修车,因难以掌握修车技术而弃学,因而游荡街头。矮个男子姓赵,16岁,是贵州六盘水市人。此前,他在金华工作了20天,辞职后没找到工钱,便到处晃悠。

  8月13日傍晚,两人在凤凰山公园的凉亭里相遇,便凑在一起预谋抢劫。黄某从公园旁的一家饭店门口捡了一把菜刀,赵某从垃圾桶里捡了一个破口啤酒瓶。为了方便,他们把这两样作案工具藏在公园的草丛里。8月15日两人第一次抢劫得手后,嫌作案工具不专业,又到超市里买了两把水果刀,于8月21日再次作案。

  民警提醒,夜深人静时应避免出入公园等人少之处,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标签: 抢劫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