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周文丹)昨天上午,宁波市审计局局长张爱琴,向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了2013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在64个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中,查出违规金额2.14亿元、应上交财政资金1.68亿元,向有关部门移交事项8个。通过审计,避免或挽回损失4.8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至2013年底,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840.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10.6亿元、其他相关债务230亿元。从资金投向看,这些债务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教育等公益性项目,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2家重点审计单位
“三公”经费不规范支出2090.17万元
98家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253家单位,在市审计局组织下,开展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其中32家一级预算单位本级及5家下属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
总体情况是,2013年,宁波市“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支出比上年下降了33.2%,其中32家一级预算单位(含5家下属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20.8%、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升75.3%(已扣除一次性支出因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24.9%、公务接待费下降35.5%、会议费下降73.2%、培训费上升8.8%。
尽管总体数量已经下降,但审计过程中,还是发现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核算管理不规范,以及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其中,接受重点审计的32家单位中,“三公”经费不规范支出有2090.17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不规范金额162.19万元
在接受重点审计的32家单位当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不规范金额162.19万元。
5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129.02万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分别超支75.5万元和48.79万元。市教育局在下属单位列支出国(境)经费32.42万元。个别单位在未收到出国审批件前,已预定了国际机票;未出境已经全额支付出国费用,未入境已经完成报销手续等情况。
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违规金额139.59万元
市农科院等7家单位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超预算122.45万元。
个别单位在2013年6月已完成了车改,但原局长保留的车辆未及时上缴,仍然留在单位作公务使用。
部分单位在车改后,公车加油卡并没有及时上缴和清理,存在非正常加油。如市城管局车辆管理人员私自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市国土局车辆管理人员存在一天内多次加油和多天连续加油等。这些情况,市审计局已移送纪检部门。
此外,公车使用还存在向下属单位借车借人、定点维修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公务接待费支出
违规金额1788.39万元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等19家单位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土特产礼品、考察费等237.26万元。
32家单位均有在五星级酒店召开会议和接待的现象,涉及金额1551.53万元。
有11家单位存在超预算控制数、超接待用餐标准、未实行一事一结等现象。
8家单位
超范围发放津补贴312.85万元
在会议费、培训费的审计方面,市住建委2013年8月以总经理高级人才培训、施工及监理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名义,拨付专项培训资金到下属培训中心或行业协会,有31.88万元培训费的支付凭据与实际培训内容无关。
另有13家单位存在类似未编预算或超预算、人均培训费支出金额较大等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现象。在接受重点审计的单位中,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单位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市外办、市国土局、市人防办及其下属信息中心等8家。
23家政府部门
预算执行方面存在各种问题
市审计局对23家部门(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有编制不够准确、资金没有专款专用、违规支出、监管不力等问题。
23家单位预算调整额占年初预算时的225.9%,调整比例较大。如市城管局项目支出预算调整646.8%,市住建委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调整453.2%、基建项目预算调整667.6%。
市科协、市工商局、市水利局等5家单位,共有1077.32万元专项资金,被用于行政经费支出、补贴工会食堂开支等。其中,市科协将会议费用、接待费用、差旅费用、驾驶员工资等共计748.15万元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市工商局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职工食堂、工会等补助经费124.81万元,调剂使用各类专项经费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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