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李爽)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7次对其讯问均否认犯罪,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在介入此案后发现了很多疑点。最终,在律师细心分析案情和庭审辩护后,该嫌疑人被宣告无罪。
自新《刑事诉讼法》实行以来,浙江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上成效显著,特别是法律援助律师依法介入,较好的平衡了法庭控辩格局,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
男子被控盗窃坚称无罪
法律援助律师查案后还其清白
江西人熊某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9月15日被依法逮捕,2012年10月15日被移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后查明,2003年3月6日,熊某伙同杨某、卢某携带撬棍、螺丝刀、小手电等作案工具,窜至瑞安市陶山镇繁峰北路五洲超市,撬门进入,窃取香烟、衣物、手表、小家电、日用品等财务。经估价,被盗物品共价值38000多元。
2012年11月12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熊某犯盗窃罪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11月16日,熊某申请法律援助,瑞安市人民法院通知瑞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瑞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派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胡奎律师担任熊某的辩护人。
胡奎律师在查阅案卷过程中发现了本案的蹊跷之处,本案虽有现场指纹鉴定结论,但熊某在公安机关七次讯问笔录中均对被指控的盗窃罪事实持否认态度,而且其他“同案犯”的供述内容存在很多矛盾之处,都没有讲到熊某的真实身份。
另外,胡奎还发现同案犯是贵州人,而熊某却是江西人,除指纹鉴定结论之外,其他证据都无法直接证明熊某就是本案另外一个共犯。种种迹象,让胡奎感到熊某可能没有真正实施过这起盗窃案。
为了证明这种推论,胡奎律师随即到瑞安市看守所会见熊某。会见过程中,熊某称他甚至都没有去过案发地(瑞安市陶山镇),且再次否认自己犯罪。收集了更多的证据之后,在开庭当天,胡奎向法庭陈诉了自己的理由,为熊某做了无罪辩护。
最终,瑞安市人民法院宣告熊某被无罪释放。
新刑诉法实行以来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万余起
2013年1月1日以来,浙江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通过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落实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
据了解,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全省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0744件,较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间办案数量增长68.1%,刑事案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比例由2011年的22.8%上升到2013年的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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