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8日讯 我省全面开展“五水共治”已经半年有余,省督查组也到全省各地展开深入督查。记者发现,各地工作都在有序推进,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特别是“清三河”整治已获得阶段性成果。然而,随着治水工作的深入推进,不少深层次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治水如何进行区域一体化协调,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
一江清水送下游。治水见成效,往往不能靠毕一时之役,或只倾一地之功,而是既需要持之以恒地截污治污,更需要上下游联动,共保水清岸绿。因此,形成上下游联动、区域一体化的“五水共治”思维方式和工作机制,已经迫在眉睫。
分析各地存在的不协调问题,原因多样,表现各异。
有的是工作进度不同,上游拖累下游。督查组在“五水共治”第一批督查中就发现,涉及多个县(市、区)的河流,因为上下游工作推进进度不同,特别是下游进度超过上游,问题就容易暴露:下游污染源整治好了,上游还在排,滚滚黑水流向下游;下游河道清理干净了,一下暴雨,上游垃圾随水而下;或者下游已经完成河道清淤,而上游迟迟未动,整条河流的水质都无法达标。这类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基本属于时间问题,等到上游跟上进度即可。
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如今各地治水的难点,大多是这类遗留问题,其中就涉及到区域性难题:上游冲积下来的泥沙,造成下游水库、河道淤积,该由谁来清理?上游污染产业造成的河道污泥,下游饱受污染之后,是否还该出钱出力整治?下游居民以河水为饮用水源,对水质有特别要求,一旦污染该由谁来买单?这类问题,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沟通、协商、补偿机制,不少地方仍在相互扯皮、推诿,而真正受损的却是群众的切身利益。
还有的则是缺乏区域协调,只管自己不管别人。“五水共治”不仅要治污水,也要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如防洪排涝的水利工程,大多涉及多个区域。上游只管自己不受淹,却把水往下游排,下游成了上游的泄洪区、滞洪区,这是否公平?上游考虑自己发电、灌溉需要,导致下游经常河道枯竭、田地干涸,是否合理?
“五水共治”讲究一个“共”字,这不仅指“五水”之间的共同治理,地区之间特别是上下游之间的协同合作,更是题中应有之义。
眼下,省市对县(市、区)的治水,已经设定了出入境水质对比,出境水的水质,是否保持甚至好于入境水水质,已经成了考量当地治水成效的一根标杆。但还有很多的区域性治水难题,无法用这一标杆衡量到底。
对于涉及流域性的治水难题,我们希望能形成一种上下游联动、区域一体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机制,这既需要上下游之间的充分协商和沟通、互相理解和支持,更需要上一级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建章立制:考核标准如何更加细化、流域性损失如何合理补偿、上下游利益如何有效处置?这些都是我们眼下迫切需要解决的。
“五水共治”是建设“两美”浙江的有效抓手,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不能再次搁置,区域利益关系也应借势理顺。惟其如此,我们的城乡,才能既有靓丽的面貌,又有和谐的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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