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9日讯 无意间登录女友QQ,发现有一网友邀约自己女友去游玩,火冒三丈的万某叫了5名好友前去教训该网友,不料最后演变成了抢劫。9月18日,经永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永康市法院以抢劫罪对万某等5人进行审判,最后判处万某、莫某(不认罪)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成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判处李某、陈某有期徒刑3年。
万某,1992年出生,来自云南,小学毕业后就外出找工作。在永康打工期间,他认识了女友小玲。两人感情与日俱增,小玲毫不隐瞒地将自己的QQ密码告诉了万某。
今年2月7日晚上11点左右,万某和几个哥们在方岩镇某网吧上网。无聊时,万某登录了女友的QQ。QQ刚一上线,一个男人头像就开始闪动了:“你在干嘛?有没有空,我们一起去方岩玩吧。”看见这么晚还有人约自己的女友,万某的醋坛一下子打翻了,心想一定要给这个人一点颜色瞧瞧。
很快,万某心生一计,他让哥们成某冒充小玲与该名男子聊天,从中得知该名男子姓罗,就住在网吧附近。成某伺机将其约出来见面,并告知其在车站碰头。丝毫不知情的小罗听到美女相约,就爽快地答应了。于是,万某就带着成某、沈某、李某、陈某、莫某等人提前到达了车站。“那男的要是敢来,我们就打他。”他的几个哥们立马拍胸脯答应。
不多久后,乐滋滋的小罗骑着电动车出现了。怒气冲天的万某和成某第一时间冲了上去,将小罗打到在地。作为万某的哥们,沈某等人也不甘示弱,冲上前去对倒在地上的小罗拳打脚踢。毫无防备的小罗脑子一片空白:“我约的是美女,怎么这样?”“不看看这是哪里,是谁的地盘,老子的女人你也敢玩?”一阵毒打后,还不解气的万某对小罗怒吼:“泡妞不是这样泡的!”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小罗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受到群殴了。
为了不被人发现报警,万某拽起小罗的衣领,将其拉到了车站附近的小山坡上,准备细细地询问一番:“你跟我女友到底什么关系?有没有开房?”“我们也是刚认识,不信你翻我手机的聊天记录。”小罗掏出手机递了过去。在一旁的成某一把夺过手机,看也没看就将手机关机了,并对大家说:“我们捅死他,把他扔进河里算了。”
听到这话,小罗一下子吓坏了,赶忙“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求你们不要这样对我,我花1000元钱请你们吃饭。”一听到“钱”字,万某几个一下子来劲了:“你不是有钱吗?那拿一万元来!”“我没有那么多钱,我有2000元在银行卡里。”小罗一个劲地求情。
于是,在小罗身上搜出200元钱后,万某等人拽着小罗到其住处将银行卡取了出来,并胁迫其说出了银行密码。沈某负责拿着银行卡将里面的钱如数取了出来。得手后,沈某将其中的1500元现金交给了万某,万某将钱财分给李某、成某各350元,分给陈某、莫某、沈某各100元。拿到钱后,万某等人放弃殴打小罗,各自离开了。
小罗在逃出魔掌后,立马向公安机关报警。2月8日,公安机关将万某等5人一举抓获,其中沈某未到案被上网追捕,万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8月25日,永康市检察机关对万某等5人以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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