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5日讯 9月3日上午,定海双桥派出所根据线索成功抓获涉嫌多次盗窃电动车的周某。
落网后,周某一开始矢口否认曾盗窃电动车。随着警方审讯力度的加大,周某态度出现转变,改口承认自今年7月以来曾多次单独一人在定海城区、盐仓等地盗窃电动车,并交代了相关作案“事实”。“我们根据他的交代去调查,竟然没有找到任何一辆失窃车辆,周某供述的购赃者均否认曾购买嫌疑车辆。 ”办案民警介绍,经多方调查核实,警方基本确认,周某是在胡乱指认。
找不到失窃赃车和购赃者,就意味着这个案子没有铁板钉钉的证据,周某可能因此逍遥法外。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周某曾在定海双桥的一些窑厂干过,那里会不会是他的一个销赃渠道?
9月10日上午,当民警来到一家窑厂调查时,事情出现转机。“我前几个月向他买过一辆,他说自己要回家了低价转卖给我的”……多名窑厂工人主动说起了自己购车经历,并反映附近另一个窑厂也有人曾购二手电动车。通过反复核实,警方确认周某一共在窑厂销赃电动车7辆。当天下午,5名购赃者主动将电动车推进双桥派出所。“警官,我买的车被送回老家了,明天去取回来。 ”安徽籍工人小李告诉民警,他曾向周某购买一辆电动车,前段时间通过大巴车运回安徽老家了。“我也买过一辆,但是最近不见了,该怎么赔啊? ”见工友们都积极退赃,工人小王急了。民警告诉他,警方会先找到失主,根据相关情况由专业人士评估价格,然后再谈退赃一事。
几天之后,小李果然将赃车送回了舟山,小王则按1770元的评估价格赔偿了事主1800元。
警方再次提审了周某。面对警方摆出来的一个个物证和人证,周某知道自己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他只好供认了自己的偷窃行为,并承认自己当初胡乱交代,就是想扰乱民警视线,让民警找不到相关证据,最终逃脱法律制裁。
据了解,周某所涉案件的多名失车车主都没有报案。案件侦破后,警方已将失窃车辆或赔偿金一一退还给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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