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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组稿之科技:从资源小省科技弱省变经济科技大省
2014年09月30日 18:12:05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 编辑 周舸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及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浙江省科技人员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省科学技术事业取得了突破性发展,自主研发成功高分子分离膜、甲肝疫苗、合成氨催化剂、印水型杂交水稻、超油油菜、吉利轿车、6万立方米制氧机等一批国内领先的重大技术和产品;建立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基本形成,科技综合实力由1990年的第16位跃升到2006年的第7位,区域创新能力进入第6位。促进浙江经济总量由1978年的第12位上升到2014年(截至1月20日)的第4位,使浙江从一个资源小省、科技弱省发展成为国内经济科技的大省。

  在“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前两年期间,全省科技创新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科技创新环境明显改善,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显现,人才等创新资源进一步集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研发经费投入总量提升显著

  全省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由2010年的494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722亿元,年均增长20.87%,预计到2014年即可实现翻番的目标。

  2、研发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全省研发人员总量由2010年的22.35万人年增长到2012年的27.81万人年,年均增幅为15.59%,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46万人年,可如期完成规划中翻番的目标。企业研发人员从2010年的17.37万人年增长到2012年的22.86万人年,年均增幅为14.72%,预计2015年可达到32万人年的规划目标。

  3、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从2010年的11668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4243亿元,年均增幅为10.48%,预计2015年可基本实现20000亿元的目标。

  4、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显现。2012年我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2.75%,较2010年的50.6%提高了2.15个百分点。预计到2015年即可达到55%的目标。

  “十二五”以来,我省知识产权创造成果显著。2012年全省专利授权量18843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1459件,分别居全国第2位和第4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从2011年底的4.7件提高到6.5件。专利结构也发生明显变化,一是企业专利增长较快。全省专利申请中企业专利比例由2011年的48%提高到2012年的54.5%,授权专利企业的比例由45.5%上升至54.3%,企业专利比重到2012年首次超过一半水平。二是企业专利质量进一步提高。2012年,全省共有23项专利入围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创下历史最好成绩。其中,浙江贝达药业有限公司一项抗癌新药发明专利获“中国专利金奖”。杭州工业设计大赛、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1 优势企业培育 深入实施优势企业培育推进工程。2012年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6家企业全部通过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考核验收,通过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开展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新认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60家,139家企业通过复核。

  2 专利服务业发展 加快专利服务业发展。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挂牌成立,2012年全省新培育专利代理服务机构2家、专利办事机构3家,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累计分别达46家和34家。

  3 知识产权执法维权行动 全面启动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双打”、“护航”专项行动。2012年,全省共开展各类联合检查230次,出动执法人员3007人次,共立案查处专利违法案件508起,居全国第五位,结案506起,结案率99.61%。

  全国首创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的快速维权机制,温州市以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平台,建立了专利纠纷案件的诉调对接机制,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23件。

  技术和产业标准的开发应用进一步加强。两年来,我省加强技术和产业标准研制,全省为主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共685项,其中为主制修订168项;为主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共1162项,其中为主制修订685项。

  “十二五”规划以来,创新型城市(县、区)建设在浙江全面开展,杭州、宁波、嘉兴、湖州被科技部授予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科研院所稳步发展。2012年我省科研院所数量达到278家,其中县以上政府部门属机构97家(省级部门属科研院所27家),转制机构48家。以农科院、化工院以及赞宇科技为代表的一批大型科研院所正逐步壮大。赞宇科技2011年11月在深交所成功上市,2012年资产总值15.6亿元,技工贸收入17.5亿元,科技活动收入达12.67亿元。浙江省化工研究院2012年全院在职人数1301人,资产总值20.9亿元,技工贸收入19.4亿元,科技活动收入5142万元。截至2012年底,我省科研院所中技工贸收入超亿元的达9家,其中超10亿元的共2家;总资产超亿元的达17家,其中超10亿元的共2家;职工总数超千人的共1家。

  

  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一是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加快。研究制订《浙江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体系建设发展的政策意见》、《浙江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发展一批科技服务业、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2012年,我省科技服务业增加值680.6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1.96%。

  二是网上技术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99号),筹建浙江网上技术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和省技术交易所。探索完善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机制,于2012年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时成功举办科技成果拍卖;共签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6个,合同金额达1.6亿元;企业与创投机构签约合作项目10个,金额达2.1亿元。2011和2012年,全省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分别达到68.30和81.31亿元,年均增长16.07%。

  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科技发展将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为目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进一步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注重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突出增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制造大省向创造大省跨越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要求,力争实现四个方面的突破。

  1.力争在高新园区等创新平台建设上取得新突破。高新园区总量不足、规模不大、层次不高是我省的一块短板。我省与江苏、广东等地区的差距,主要差在高新园区上。一是在“拓展空间、提升质量、特色发展”上下功夫。扎实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和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工作,拓展高新产业新的发展空间。二是做好高新园区转型升级文章,鼓励引导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兴主导产业,实现错位发展。推动衢州、嘉兴、德清等有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推行高新园区创先争优机制和末位淘汰机制,强化动态管理,着力提升现有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层次,着力打造一批“旗舰式”创新平台。三是充分发挥高新园区的核心载体作用,大力引进创新人才、创新载体、先进技术向高新园区集聚,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升高新园区的核心竞争力。四是继续大力推动青山湖科技城和未来科技城统筹、融合、互动发展,加大大院名校、大企业研发中心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力争成为亚太地区科技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推动形成杭州大城西“三湖一带”创新走廊,整合杭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萧山区、西湖区等资源,争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继续大力推进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嘉兴创新城、舟山海洋科学城等市县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引领科技创新的作用。

  2.力争在实施“十百千万企业培育工程”上取得新突破。企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基石,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把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培育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坚持省市县集成联动,实施好“十百千万企业培育工程”,即到2017年,争取培育10家左右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创新型领军大企业;新增100家以上科技型上市企业;新增55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任务:一是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作为重要任务。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成长机制,鼓励各地通过孵化器孵化一批、科技人员领办创办一批、传统企业改造提升一批、引进培育一批等方式,不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二要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既坚持标准、把握底线,更要加强专业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新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做大做强。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科技型企业“股上市”工作,大力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创新型领军大企业。

  3.力争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大市场建设上求突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科技工作的根本所在。重点任务:一是继续推进“十二五”10个重大科技专项和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二是进一步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引导创新成果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高新园区设立并扩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创业风险投资发展,争取在新的发展阶段再有一个大发展,力争风险资本占GDP比例达到2%的水平。努力增加科技金融的供给,鼓励科技型企业相对密集的高新区和市县设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种子资金、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专注于服务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专营机构。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三是加快科技大市场建设。在全面提升网上技术市场的基础上,建成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科技大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分市场,促进国内外科技成果来浙交易转化。四是加快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落实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发展一批科技服务业、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完善技术评价和交易体系。

  4.力争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绩效上求突破。一是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向重点产业集聚、向成果转化集聚,努力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的考评机制,依靠市场和企业评价项目和人才,将创新绩效评估结果与项目申报挂钩,按照创新绩效配置科技资源。三要做好协同创新文章。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高校院所主力军作用,促进创新资源和政策向企业叠加,真正走“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的创新之路。四要做好上下联动文章。强化科技工作的基层导向,坚持重心下移,把更多的科技资源配置到市县,把更多的任务和工作分解到市县,充分调动市县基层的工作积极性。放手支持市县科技部门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提升科技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党政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亲自抓、主动抓科技工作。五要做好环境营造文章。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加快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建设,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杭州、宁波、嘉兴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示范辐射,促进城市创新与产业创新互动发展。深入推进科技强县(市、区)创建,开展创建创新型县、创新型城区活动,为到2015年基本实现创新型省份打下基础。

标签: 浙江科技 责任编辑: 首席编辑 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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