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 通讯员 申屠敬军 钱江晚报特约记者 何贤君 ) 2012年初,陈女士在东阳某商场服装专柜办了一张免费的VIP卡,卡背面注明:累计满2000元,下次购物时,返还200元。
今年9月,消费金额终于满了2000元,可专柜却以该卡过期为由,拒绝返还陈女士200元。
“卡上也没注明有效日期啊,怎么就过期了呢?”陈女士非常纳闷。
掏出VIP卡要享受优惠
商家却说活动早结束了
陈女士说,自从2012年初办了这张卡,她在这家店里消费并不多,也就没有享受过200元返还的优惠。
今年年初,一次跟朋友逛街的时候,她偶然发现了钱包里这张闲置了近两年的VIP卡。
陈女士觉得,这次有好几个朋友一起买东西,应该能满2000元,可以享受返200元的优惠。
就这样,陈女士和朋友走进了这家服装专柜,累计消费超过了2000元。
因为返还200元得在下次购物时才生效,9月中旬,陈女士又一次来到该专柜消费。结账时,她拿出VIP卡,要求返200元,但工作人员告诉她:该活动早于2012年7月份就已经结束了。
工作人员还出示了当时该活动的结束声明,上面落款时间正好是2012年7月1日。
对此,陈女士表示并没有接到类似通知。“他们说当时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给每位VIP客户都通知过了,我怎么就没有接到过?”
没证据表明消费者接到过通知
仍可享有VIP优惠
陈女士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工作人员调查得知,这张VIP卡是专柜自行发放的,与该品牌服装所在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不过在发卡时,向服装公司备了案。
后来,该服装公司也出示了一份证实当时该专柜贴过声明的传真,但也证明不了这份声明传达到了陈女士本人,而且VIP卡确实也没有载明有效期限。
“从合同角度看,专柜发出声明结束活动,只是一个要约邀请,但这个邀请只有达到被要约人后,才能生效。”消保分局工作人员说,陈女士始终不承认收到过通知,加上时间过去两年多了,专柜也无法举证陈女士收到过通知,陈女士有权享受本次返现优惠。
但鉴于陈女士办理这张VIP卡时没有出钱,加上这个活动已经结束两年了,这张VIP卡由专柜收回。
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碰到类似纠纷,不要怕麻烦,要像陈女士一样,及时维护和争取自身权益,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以便维权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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