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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大修:管好20万亿元国家财政
2014年10月20日 07:38:39 来源: 钱江晚报

   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1997年,“依法治国”四个字被写入十五大报告。

  1999年,依法治国被载入宪法,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12年,十八大首提“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

  2014年,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看来,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今年8月,酝酿十年,跨越三届人大,历经四审,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终于实现了20年来的首次大修。

  专家认为,预算法是财税领域的“龙头法”,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于构建法治政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突破口。

  为什么预算法如此重要

  涉及资金超20万亿,关系到每个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既体现着纳税人与国家的关系,也体现着立法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同时还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所以“钱袋子权力是一切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

  作为安排国家财政收支的法律,预算法素有亚宪法之称。而我国,包含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等在内的全口径财政收入已超20万亿元。而这笔钱的使用,关系到几乎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自2003年被列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来,加快对预算法的修订呼声日益强烈,此后标志性事件是2006年湖南农民蒋石林起诉财政局,要求法院认定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轿车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此案虽裁定驳回,但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及其展现出的精神仍具有里程碑意义。

  从帮助政府管钱袋子

  到规范政府钱袋子

  从立法宗旨看,预算法以前是一部“帮助政府管钱袋子”的法律,现在则是一部“规范政府钱袋子”的法律。也就是说,政府从管理主体,变为被监督对象,人民监督政府花钱。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成为预算改革的首要任务。只有全部收入纳入预算,才能有效监督政府花钱。

  新预算法的最大亮点之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第4条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5条明确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是全口径的,支出也要涵盖广义政府的所有活动。

  新预算法还规定违规调预算将被追责。目前,“拍脑袋”编预算、上项目带来的损失和浪费十分可怕。如皖南一旅游城市,耗资300多万元建设的大桥在即将竣工之际却遭拆除;北方一些严重缺水地区,却不遗余力营造城市水景,开展“逆生态”的政绩工程……新预算法第92条明确,“违反本法规定,进行预算调整的”,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此外,预算公开首次入法也受到普遍关注。这有助于增强公民对政府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如何规范地方发债在预算法修改过程中备受瞩目。专家指出,修改后的法律中关于国务院限额发债的规定,改变了过去的不合理做法,开前门堵后门,给地方债上了“紧箍咒”,为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值得肯定。

  与现行法相比,新预算法多处增加了强化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内容。监督更细化、可操作,避免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流于形式。

  “预算改革实际是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制度,有助于将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倒逼政府转变职能,更好执政为民。

标签: 预算法|国家财政|依法治国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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