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集资建造门面房归政府? 小区业主质疑政府“抢房”
镇政府回应:沿街店面建造成本都是由我们掏的
2014年10月21日 09:23:54 来源: 都市快报 董齐

  昨天上午,有读者报料,他们所在的佛堂新安里四区建造时,有政府官员说过,沿街的店面归全体业主,今后拿来出租,补助物业费,谁知道上周四,佛堂镇政府贴出公告,44间店面房只有10间归业主,其他都归政府所有。

  新安里四区位于大成路上,离佛堂镇政府仅一步之遥,对面就是佛堂一小。

  沿街一家店面的玻璃墙上,几张落款为佛堂镇政府的公告贴在上面,告知业主,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小区配备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618.1平方米,经镇政府研究,沿街用房靠近东侧的10间(一、二层各5间),共约632平方米作为物管用房配备给小区,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剩余沿街用房归建设单位佛堂镇政府所有。

  正是这张公告,新安里四区的业主们不乐意了,在他们心里,小区都是大家集资建造的,那么沿街用房也应该归业主所有,和佛堂镇政府没有什么关系。

  “小区属于镇安居工程三期,当初集资建房对象主要是医生、老师、退休职工等。”一位业主说,整个小区有7栋楼,5栋17层,2栋24层,共578套房间,当初建房时就有政府官员说沿街店面归他们所有,租金用来补贴物业费。小区在2012年7月正式交付使用,但靠近大成路的44间(一、二层分别22间)沿街店面房一直空着,没有对外出租。

  “一楼租金大约是2万每间,楼上1万,算算一年下来也有不少钱,空了确实可惜。”业主王先生介绍,7月9日,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把这些空着的店面房对外进行公开招租。

  准备招投标的当天,佛堂镇政府有人过来阻止了招标会,告诉业主们这些沿街店面所有者并不是归业主所有,事后因为这个事,业主委员会主任也被撤掉。

  “之后我们多次去向镇政府讨说法,要求明晰产权,公布账目,但都没有得到答复,最后等来这么一张公告。”业主们说,他们现在最想的就是佛堂镇政府赶紧公开建房的详细账目,业主出了多少钱,政府出了多少钱,按照双方出钱的比例来分配沿街店面。

  对于此事,佛堂镇政府也作出了回应,一位镇干部说,业主对小区的性质理解有错误,“沿街店面房的建造成本,千分之七是由

  业主分担,剩余的均是镇政府支付。”

  “小区的土地是市政府划拨给镇政府的,由镇政府开发建设,再以成本价的方式销售给申购户,并不是业主所理解的集资建房性质。”佛堂镇城建办吴姓负责人说,按照《义乌市建制镇申购成本价住房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购成本价住房,坚持一户一次一套、个人全额投资和属地解决的原则”,业主所谓的集资其实出的只是一套住房的成本价,包括公摊面积。

  佛堂镇政府到底出了多少钱?这位负责人解释,7号楼最下面两层的沿街店面,除了千分之七是由业主分摊,剩余的费用均是佛堂镇政府承担,共计5486854元,这些钱已经拨付给安居三期资金专户,整个两层用房的物业维修基金116533元也由佛堂镇政府支付到义乌市维修基金专户。

  “业主共计交了1.78亿元,并不是说这些钱全部用完了,账目还在核算中,多余的会退还给业主,也会及时对外公布。”吴姓负责人说,如果业主对沿街店面归属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他们会按照法院判决来执行。

  对于是否当初有官员承诺沿街房归业主所有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业主来反映情况时确实提到,但他们查阅镇里材料并没有相关文件,是否真有此事,他们也没法核实。

标签: 门面房 责任编辑: 石潇俊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