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台州三门的张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的车牌被他人套用,从9月份开始已经收到好几张宁波当地的违章通知。忍无可忍的张先生只好亲自跑到宁波,经过三天的蹲守,终于在一个酒店门前找到了套用自己车牌的“李鬼”。
类似的事情屡见不鲜,10月19日晚上,温州平阳街头一夜之间突然冒出两辆“京A68888”,更有意思的是,平阳县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两辆车均涉嫌套牌,真正的受害者另有其人。
温州当地两辆“京A68888”套牌车
套牌车逃逸追责难
“李逵”给“李鬼”背黑锅
无论是违章还是事故,很多合法车主不得不为套牌车的违法行为或交通肇事行为买单。如果找不到套用自己车牌的“冒牌货”,这个“黑锅”可能要一直背下去。
《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套牌车没有办理过注册登记,也不用缴纳各种税费,这无疑增加了交警部门的管理难度,也给国家的财税收入造成巨大损失。
经济利益“诱人”
开套牌车的人总是心存侥幸
一般来说,套牌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被海关扣压,或经走私入境外国车辆;另一类多是一些拼装车、问题车等报废车辆。这些车辆本经不法分子稍加改装摇身一变,从“黑户”变身“居民户口”。
尽管如此,规避罚款风险、逃避车险、养路费、车辆通行费等各种税费,套牌车的经济“利益”能让不少司机存在侥幸心理。
制度+技术“逼出”原形
社会“防火墙”围堵套牌车
近年来,随着网络传播渠道的拓宽和道路监控设备的完善,越来越多隐匿的套牌车暴露在法律的利剑之下。
落实报废车辆登记,建立规范的交易市场管理体系,一旦主要源头被掐住,套牌车的生存空间也就被极大压缩。
深圳警方在主要路段建立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查处点,通过监控系统自动读取过往车辆车牌号码,与资料库数据进行对比,发现套牌车后及时报警。
除了制度和技术,针对司机个人品德、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教育,也是扼制套牌车不可忽视的手段。
像台州三门张先生这样“亲自出马”的毕竟是个案。而且,套牌车上路危害整个社会,整治套牌车必然要社会共同建立一道针对套牌车的“防火墙”。今天你让我无车可开,明天法律会让你无路可走!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