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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徽高速野山羊过马路被撞死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4年10月28日 19:43:5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记者 刘永拓
【摘要】 杭州的虞先生在杭徽高速开车,不慎遭遇野生山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山羊被他撞死了,他也很发愁——会不会要承担法律责任啊!
被撞死的野生山羊

  浙江在线杭州10月28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刘永拓 通讯员 郑家杰) 昨天晚上,杭徽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惨剧”。一只野生山羊在公路上“遛弯”时,被轿车撞击死亡。当时,山羊异常痛苦,惨叫了几分钟才断气,肇事者和交警无不见怜。

  晚上10点多,杭州的虞先生驾轿车前往安徽办事,行驶至杭徽高速白果出口附近时,突然看到路上有一个黑影在移动,下意识踩刹车避让。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虞先生说,当时他听到“砰”地一声闷响,紧接着是一声惨叫,便意识到车辆撞上了那个“黑影”。虞先生吓坏了,以为撞到了人,立即停车报警。

  到底撞得怎么样?虞先生推开车门,借着车灯才看清——躺在高速公路上的是一只黑色的动物,看起来像是山羊,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羊被轿车撞伤,一时半会还没断气,躺在路上不住地惨叫。怎么说也是一条生命,虞先生心里很内疚,同时也纳闷高速公路为什么会有羊出没。

  几分钟后,山羊死了。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请经验丰富的施救人员辨认,确定这只羊是被当地人称为“木羊”的野生黑山羊,在临安天目山和清凉峰一带有少量分布,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一听自己撞死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虞先生又犯愁了。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高速交警表示,猎杀、捕食、贩卖野生黑山羊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二级保护动物,要区分主动实施伤害和被动实施伤害的情形。

  “主动实施伤害撞死野猪就构犯罪,被动的话就属于意外,不用负法律责任但有义务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上报讲明实际情况。”蜀黍说,像虞先生这样的情况就属于后者,无需承担撞死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杭徽高速昌化路段属于山区道路,时有野生动物横穿高速公路。“去年这个路段就发生过多起碰死野生动物的交通事故。”蜀黍说,车辆碰撞的动物五花八门,有野猪、野山羊,也有锦鸡等各种野生鸟类。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遇到动物在公路上乱窜时,应及时报警或通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不要任由其乱跑影响其它车辆,更不能停车自行抓捕。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刚回高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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