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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用微信全国招嫖 引“东莞小姐”到台州卖淫
2014年10月29日 19:11:34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 施宇翔
【摘要】 湖北一对收垃圾的夫妇改行当起招嫖中间人,他们用的是微信“附近的人”功能。他们“业务”扩展得很快,每天能赚4、5千元。东莞的小姐都被引到台州“开展业务”。
(图片来自网络)

  浙江在线杭州11月2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杨甜甜 潘睿) 利用手机微信中“附近的人”功能,湖北一对农民夫妻大肆发布露骨、赤裸裸的招嫖信息,“生意”遍布全国各地,每天可以获利4、5千元。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昨天下午,浙江台州三门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通过微信定位功能做起招嫖生意

  1964年出生的张某是湖北省公安县人,原来是收废品的。其妻朱某,1973年出生,在家务农。去年年底,张某动起了组织小姐卖淫的歪脑筋,觉得这生意来钱更快。

  今年2月,张某夫妇在湖北家中购买了大量微信号、QQ号,用多台平板电脑,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功能替中间介绍人发布招嫖信息,借此在卖淫女和嫖客之间赚提成。

  张某负责技术,购买微信号,并寻找客户;朱某专门负责接听电话,与各地中间介绍人、卖淫女联系,介绍嫖客到指定的宾馆房间嫖娼。

  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他们的“生意”慢慢火爆,甚至有点“忙不过来”。朱某雇请了自己的堂弟朱某某帮忙,专门负责在平板电脑上登陆微信号发布招嫖信息,每月还发4000块“工资”。

  据悉,他们利用一种互联网地图软件的虚拟定位功能,将微信的虚拟地址设置到某个指定地点,比如某个小姐的住处附近,再附上联系电话。嫖客通过搜索附近的人这一功能就可以看到张某发布的信息,便会打电话过来询问价格,谈妥价格之后张某再打电话让客人去小姐的房间。

  “东莞小姐”加入

  到台州三门卖淫分成

  今年三月初,他们收到一卖淫女袁某的电话,自称从东莞过来,由于那边“生意不好”便带了几个姐妹到台州三门做“生意”。

  双方在电话里商定,介绍卖淫成功一次,收取嫖资400元,其中张某夫妇分成150元,卖淫女150元,袁某分成100元,并负责另一些诸如房费等的开支。

  袁某先后联系了江某、郭某到三门卖淫,其中袁某自己卖淫25次,江某2次,郭某11次。

  拿到钱后,袁某按照约定将分成存入朱某提供的银行账户。没多久,这事就被三门警方查获,张某怕出事,便将所有的电话卡和银行卡都扔了“暂停营业”。

  之后,张某见风声过了又再度开张,但他不敢在自己家里做,便在湖北荆州一个小镇租了间套房继续“营业”。

  “生意”遍布全国

  每天非法收入4、5千元

  张某交代,老家那边的人为了赚钱从事介绍卖淫的人很多,而且利润相当不错,像他这样操作,每天可以获利4、5千块。而小姐头通过他们与嫖客联系,也可以将被抓的风险降到最低。

  据警方提供,张某的“生意”已经扩散到全国各地,目前已经查实有“业务来往”的就有台州三门、温州乐清、广东惠州、江苏昆山以及上海等多地。今年五月,三门警方在湖北荆州当场将张某夫妇抓获。

  被抓时,张某身上的4本笔记本引起了警方注意,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据张某交代,这些都是嫖客和其他组织卖淫人员的联系方式。而在张某电脑中,警方发现好几百个用于组织、介绍卖淫的微信号。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朱某及其弟弟、袁某四人以营利为目的,介绍他人卖淫,其中张某夫妇属于情节严重,四人均应以介绍卖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庭审时,四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定性均无异议。

  鉴于本案案情比较复杂,法院审理后未作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微信|卖淫|嫖娼|招嫖|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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