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昨在京开幕,
各路专家寄语全会: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继往开来,与时俱进。金秋十月,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昨日在北京正式开幕,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
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无论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还是激发动力、促进和谐、推动发展,只有更加自觉并善于运用法治——这个集中体现现代化治理本质要求的思维和方式,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寻求制度化解决之道。”
“国家治理必须通过法制化才能定型精细化,增强执行力和运行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认为,党的政策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进一步成熟后,通过立法程序将其上升为法律,用宪法法律加以确认、完善和定型。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要把宪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保障,强调法治思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强调宪法的教育与普及,形成社会共识与凝聚力;强调宪法确立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实现社会正义。”
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加大问责力度,是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补齐的“短板”
十八届四中全会无疑将给整个中国社会带来法治新风,对建设法治国家产生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影响。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公民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遵法、用法的法治风尚值得期盼。
运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驾、醉驾,证明陋习可以通过法治有效破解。“喝酒不开车”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
信“访”不信“法”,这是很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过去对待法律的一个态度。“总体来看,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巨大的社会进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
专家指出,必须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据新华社
“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是主体,法治政府是重点。”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指出。
对于法治国家来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是中心环节。我国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出台“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指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
加大问责力度,是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补齐的“短板”。“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法律实施激励机制不健全,对违法行政问责不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建议,探索建立法治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对违法行政实施严厉问责,把“会不会依法办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确立明确的法治导向。
姜明安指出:“当下许多治理失灵,源于权力滥用。一些涉及巨大公共财政资金和广大公民重要权益的决策往往缺少公开、民主的决策程序。”
“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决策管理模式,重大决策公开透明,尽量让社会公众参与,推进国家治理规范化、科学化。”姜明安、马怀德等专家建议,国家抓紧制定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决策程序条例,明确要求行政行为、行政决策未经听证会、论证会、审议会等正当法律程序,不得通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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