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4日讯 10月29日晚上8点多,李女士拎着一只手提包走路回家,行至永康市区飞凤山公园时,她看天气不错,就拐进公园走了两圈。但她没想到,黑夜里,正有几双眼睛盯着她。
就在李女士散完步回到飞凤小区家门口,拿出钥匙准备开门时,后面突然窜出一个黑影,一把抢走了她拿在左手的手提包。李女士转过身使劲地拽拉,但黑影力气大,李女士一下子被拉扯摔倒,黑影随即逃窜。
摔倒在地的李女士不顾下巴、鼻子受伤,赶紧进屋和家人一起报了警。
据李女士描述,黑影是个男性,身高一米七左右,穿着一件黑色连帽卫衣,帽子戴在头上遮住了大部分脸。李女士说,她被抢走的黑色手提包里,还装着一只黑色皮夹,皮夹内放有黄金项链、白金戒指以及几千元现金等。
接到报警后,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高顺乾立即调取了飞凤路公园及附近的路面监控,发现几名男子形迹可疑,其中一名经李女士辨识后觉得有几分相像。随着监控画面的追踪调查,警方还发现,该可疑男子和另两名男子在多个路段同时出现,很可能是同伙人员。3名男子在不同时段都曾进入到附近的一家网吧。
对此,民警立即安排各巡逻人员到该网吧附近进行查控,重点搜查裤子上有一个白色大拇指标志的人员。经过2个多小时的巡查,最后这3名可疑男子相继在网吧等地被抓获归案。
经审讯,这3名男子分别为陆某,1997年出生,云南镇雄人;张某,1991年出生,河南人;张某某,1995年出生,重庆人。三人交代,10月29日晚上,三人在西站广场遇见,聊天中都说没钱花,提议去抢钱。
陆某说,一些拎包的、穿着高跟鞋的单行女孩容易抢。其余两人觉得有道理,决定试一试。就在寻找作案目标的时候,他们看见李女士正好提着包往飞凤山公园走,认定包内肯定有钱。于是决定分头行动,如果得手了就到马路对面的一个幼儿园门口会合。
就这样,三人岔开10多米路分别尾随李女士,一直跟到飞凤山公园,又在飞凤山公园里“陪”着李女士散步。“再不下手就晚了”,跟在最前面的张某心里盘算着,迅速跟到李女士家门口并抢走了手提包。
跟在后面的陆某、张某某看到前面的张某已得手,就迅速跑到事先商定的会合点等待分赃。左等右等不见人来,两人就去找网吧上网。而张某抢了包后,在逃窜翻墙途中,不慎将包内的钱包掉落。因为天黑,他决定次日凌晨再折回寻找。张某到达会合点后,没看到其他两人,就沿路走着准备到西站广场。后在附近一网吧门口遇见了两人,三人将包里的一些散钱分赃后,就各自去网吧上网、吃夜宵,准备次日会合寻找遗落的钱包。
目前,掉落的钱包已找回,陆某等三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审理中。
【警方提醒】 在众多抢劫、抢夺案中,女性仍是被抢的重要人群。女性夜归时最好结伴而行,别走偏僻路,并且钱财不要外露,尽量少带贵重物品出门。一旦遭遇抢夺或者抢劫,应先保证个人人身安全,尽量记下对方的特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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