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绍兴 正文
请女孩子喝酒每天花费1000多元 小伙子一个月偷6部苹果手机
2014年11月06日 11:13:58 来源: 绍兴网 俞佳铖 吕柯歆 杨利东

  “我认识的女孩太多了,请她们喝酒,每天要花1000多元,我哪来这么多钱。”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动机。近日,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嵊州的张某虽然才29岁,却已因盗窃被判刑4次。今年初,张某刑满释放后,并没改过自新,每天泡在酒吧,搭讪女孩子,出手大方的他,频频请女孩子们喝酒。渐渐地,没有经济基础的张某无法承受如此花销,便动起了歪脑筋。

  今年9月初,张某来到新昌城区的一家推拿店,看到有个服务员拿着苹果手机在玩,便指明让对方给他推拿。其间,张某趁这名服务员不备,偷走了他的苹果手机。一次得手后,张某暗暗高兴,以为找到了一条生财捷径,于是决定用此办法“找钱”。就这样,张某开始频繁出入于新昌的各个推拿店、美容院,先是选中目标——物色有苹果手机的服务员,然后指定对方为他服务,随后趁机下手偷走手机。

  然而,好景不长。10月2日,当张某再次行窃时,被人发现当场抓获。至案发,张某共偷了6部苹果手机。

标签: 盗窃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