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昨天凌晨,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通过7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13岁女孩杨月月(化名)送回家。此前,月月因为与父母争吵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在公园长亭里过夜,幸亏遇到了好心人。
11月5日晚7时,金大叔和妻子到婺州公园散步,突然发现公园亭子里有一个女孩正躺着睡觉。深秋夜晚寒冷,见女孩又是独自一人,夫妇俩便给她买东西吃,并询问她的名字和住址。可女孩始终不肯开口。夫妇猜测女孩是走丢的,便报了警。
处警民警赶到后,将小女孩带回派出所。一听民警要带她回家,小女孩猛摇头说:“我不回去!”劝了许久,小女孩勉强同意了。她说自己今年13岁,是安徽阜阳人,跟父母租住在金华市区洪坞一带。眼看已是晚上10时30分,民警立即带月月回家。可房东却说根本不认识这名小女孩。
“你为什么要说谎?你知不知道,你一个人在外面很危险。如果没有遇上好心人报警,会发生什么事都不知道!”意识到月月在撒谎,女警对月月进行了训导。月月哭了,她说出了离家的原因:“我早上被妈妈打了才离家出走的,妈妈叫我有本事不要回家,我就不回去了。”
“那你家究竟住在哪里?”女警再问月月。可月月还是不肯说。女警想方设法,最终打听到月月就读的是民工子弟学校。民警找到该校的赵校长,赵校长查到月月住在金东区多湖街道杨宅村杨宅路。
这时已经是昨天凌晨2时。民警带着月月前往杨宅路。正巧,附近有住户认出了月月,并带着民警来到月月家。出人意料的是,月月的父母已经睡了,对月月的彻夜不归竟毫不担心。其父亲告诉民警,月月已经不是第一次离家出走,以前都出去找,最后发现她都躲在同学家里。他们以为这次月月也是这样,便没有在意。
月月的母亲说,他们在工厂打工,钱挣得不多,老家还有一个儿子在读书。月月作为大姐,几次偷偷拿家里的钱,他们火了就打了她。
民警建议,孩子处于青春叛逆期,要用正确的教育方式,不能靠打骂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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