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奚金燕 吴斌)日前,庆元县成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何某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经查,何某在组织培训工作过程中,套用政府培训资金,为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培训,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县教育局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庆元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近期查处的案件之一。
庆元县擦亮权力监督的“千里眼”,革新纪检机构派驻模式,重点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向20个重点部门派驻纪检组,向其他38个部门派驻5个纪工委,实现派驻机构和监督职能“两个全覆盖”。
以前,单位的纪检机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履行监督责任困难较大,容易导致不敢监督、不便监督、不好监督。而如今,纪检派驻机构干部编制、工资待遇、业务培训、绩效考核等收归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直接管理,既体现出“派”的特点,又充分发挥“驻”的优势。
“设立派驻纪工委,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摆脱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利益依附关系,有效解决了纪检机构‘不敢监督’的问题。”庆元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仅派驻第五纪工委就向所联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40多项,包括广告经营权协议出租承包、定向招录工作人员、违规任免中层干部、基层站所乱收费、未按规定使用专项经费、物资采购没有公开招投标等违规违纪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去年初,庆元县纪委又向发改、财政、国土、教育、林业等14个重点单位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同时在每个单位任命1至3名纪检监察员。此外,还向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下属法人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员,将派驻机构向基层站延伸,拓宽了派驻机构覆盖面。
“近一年来,县教育局纪检组立案6起,查处有偿家教3人、赌博1人、违反社会公德的人员2人。”庆元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季日清介绍,为锁定反“四风”的盲区视角,如学校教师招录、乡下教师进城竞聘、学校“阳光招生”等教育系统工作,从方案研究、制定、实施到结果公示各个环节,他们都全程监督。
据了解,庆元针对派驻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将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列为监督重点,强化绩效考核,“倒逼”派驻干部提高履行监督责任能力。同时,协助驻在部门建立“一把手”“七不直接分管”监控机制,逐步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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