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正文
字条背后的秘密 衢州破获涉案金额最大骗取出口退税案
2014年11月10日 16:52:35 来源: 浙江在线 毛志凌

  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通讯员 毛志凌)2011年初,市稽查局王志刚局长独自办公,进入CTAS系统查看着衢州各外贸企业的进出口数据,名叫蓝鹰、赛福的两家公司引起了王局的兴趣,“出口增长飞快,货源来自丽新帽厂,一家规模不大的本地企业。”王局又点开防伪税控系统,仔细查看丽新帽厂进项发票抵扣情况,“进项发票大部分来自于广东省,2008年以来销售额直线飙升,而应纳增值税却没有出现增幅的变化,反而有大量留抵税额。”多年的稽查一线办案经验,让局长敏感到其中必有问题,并很快打定主意要一探究竟。

  果不其然,丽新帽厂只有30来名员工、30来台设备,近千平米生产场所,原料和成品仓库中只有少量库存,这样的企业能生产出年销售额超亿元的服装?

  回到办公室之后,王局再次组织稽查人员调取丽新帽厂、蓝鹰公司、赛福公司的有关材料。发现,丽新帽厂取得的公路运输发票均来自于江西省敏感地区;蓝鹰公司出口丽新帽厂的服装均通过广州和深圳等敏感海关;单个货柜价值达30万美金,而同样服装出口单个货柜价值一般在10万美金左右;出口目的国危地马拉危地马拉常住人口只有2600余万,而一年多时间里出口的女装已达450多万件。

  漂亮的公司业绩,无法解释的不合理现象,难道当中隐藏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秘密?

  2011年4月20日,市稽查局决定对丽新帽厂、蓝鹰公司、赛福公司立案稽查。一场骗税与反骗税、偷税与反偷税的战斗拉开了序幕。

  从供货企业的进项专用发票来源,是否虚开,作为本案的突破口,咬住不放。而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血液”,也是固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犯罪案件的“DNA”证据,有了它,谁也不能成为漏网之鱼,管它是“蛟龙”还是“飞鱼”。

  思路有了,方向也有了,加上领导们的期望,使检查人员的信心倍增。但证据呢?能否将取之于丽新帽厂的字条上的数据拼装成一张资金往来图,勾绘出资金往来的真实面貌,就能找到丽新帽厂资金回流的铁证。检查人员坚定了自己的工作方法和主攻方向。

  “佛山市三水达兴隆织造厂,30万元。税点6%,2.4万元”等等相类似的字条,不断在检查人员面前显现。“税点”应该就是支付开票方或介绍人的开票手续费,其差额应该通过银行或现金回流到受票方账户或其关联人私人账户。在这些字条上反复出现一个名字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崔兰。的确,丽新帽厂的负责人毛郦幸是一个50有余的中年妇女,文化程度不高,很少外出,厂内也无其他管理人员或业务员,靠她一人能够完成如此复杂的犯罪行为吗?这个崔兰是否是同犯呢?如果是同犯,肯定要分赃,从他们的私人账户入手,肯定能查到一些蛛丝马迹。

  银行,传票,字条,发票,凭证……。寻找,比对,还是寻找,比对。三个月的艰辛,终于换来初战告捷。与办案人员判断的完全一致,崔兰才是本案真正的幕后策划。初步查明,崔兰为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之目的,找到毛郦幸与其合作,利用从广州市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手中自行采购的不具备退税条件的未纳税服装,假借丽新帽厂生产加工的名义,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套票作业,借用蓝鹰公司或赛福公司出口退税平台,向衢州市国税局骗取出口退税。现有证据证明,丽新帽厂汇入开票方的“货款”通过介绍人直接回流到毛郦幸及其爱人和崔兰账户的资金达2000余万元,足以证明丽新帽厂其购进的货物是没有真实业务的,是虚构的,已涉嫌严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从整个资金周转情况来看,启动资金来源于崔兰,且丽新帽厂从外贸公司收到的退税款,绝大多数返还给崔兰及其关联人账户,谋取国家退税。检查人员已充分掌握其骗税的手段与方法,为整个骗税案件打开了突破口,也使以崔兰为主的整个骗税团伙从后台走到了前台。

  为了麻痹嫌犯,防止打草惊蛇,等待最佳时期,一网打尽。领导要求对整个案件查处专人负责,专题汇报,严防案件泄密,做到外宽内紧,有意对外营造案件不大,很快就结案的宽松氛围。使嫌犯都能轻松、安静地度过新年。

  “一石激起千股浪”。新年刚刚来临,主查人员就不断地接到匿名举报电话,举报丽新帽厂毛郦幸伙同崔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并反复强调丽新帽厂生产的服装只是极少部分,而大部分出口的服装均由崔兰在广州采购的,而丽新帽厂生产所用的布料大部分从义乌市场购买,和广州哪边没有购销业务,发票是虚开的。你们的检查已引起她们的警觉,如果你们还不采取行动,年后崔兰将出逃外国,毛郦幸将处理厂房到义乌经商。

  举报人的突然举报,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时不待人,再不行动,就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3月26日,乍暖还寒的初春,阳光极好。衢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办公室,吴支队长仔细翻阅着税务机关报送的案件初查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稍作思考,立刻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税警联席会议。抽兵点将,马上成立“32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税警联合专案组,确定“联合办案,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基本工作思路。制定严密的抓捕方案,兵分二路,一组由税警大队陈大队长负责,马上赶往广州抓捕犯罪嫌疑人崔兰,一组由分管舒副支队长负责,在本地对犯罪嫌疑人毛郦幸和鲁勇浩进行跟踪或摸清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实行统一行动,当重要犯罪嫌疑人崔兰落网后,及时通知在衢的抓捕小组实施抓捕行动,务必做到一网打尽。

  3月27日早,寒风刺耳。驱云拨雾的利剑已经出鞘,直插骗税老窝广州。十四个小时的舟车劳顿,专案组成员来不及欣赏珠江两岸美轮美奂的夜景,稍作安顿,借着浓浓的夜幕,对疑犯崔兰可能的落脚点进行了秘密踩点。而结果却令人沮丧,崔兰已搬离暂住地,无人知道搬往何处。

  崔兰会在何处?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紧密配合下,从公安强大的信息网络中得知,崔兰曾经因车辆被盗向公安机关报过案。上天有眼,何不好好利用这条线索,来个守株待兔,让她自投罗网呢。方案既定,网已撤下,只有等待。等待也是煎熬,渔儿能上钩吗?下午4时,当犯罪嫌疑人崔兰坐在她心爱的宝马座驾来到派出所时,她并不知道将走向十几年牢狱之门,她的“荣幸光临”给专案组成员带来的喜悦和激动。一切都显得如此平静,平静如水,没有惊险刺激。

  “你们为什么抓我”她反复地问道。“你为什么被查?崔兰”,专案组成员的反问敲打着疑犯的神经。她沉默了。

  很难想象,一个小巧玲珑、全身名牌装扮、颇有几分姿色、年近三十的女人,会是“326”骗税案的主谋?是否被人操纵,只不过是个操盘手?其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解开秘密,还原事实,需要智慧与胆识,需要技能与手段。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传播迅速,走漏风声,就意味着案件的前功尽弃,决战迅速是案件成功与否的法宝。专案组放弃休息,拖着疲惫的身躯,连夜前往崔兰住所与工作室搜查证据资料。

  广州的夜景确实迷人,专案组成员却无心欣赏。当崔兰母亲打开房门准备喜迎女儿回家时,却迎来了公安人员的突然“造访”,一脸的迷茫与无奈。没有问候,只有搜查令和证件。时间仿佛凝固了,静悄悄,就像客人来访,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专案组成员带着足足写满二页A4纸的银行(存折)账号,二十一套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丽新帽厂开票资料复印件,丽新帽厂传送的款项收支情况记录单传真件,服装样衣,电脑存储的订单及装箱单等丰厚成果,怀着兴奋与喜悦享受着沿途流光溢彩的夜景,打道回府。

  次日,专案组成员马不停蹄奔波各处。银行,许多银行,查询,冻结账户资金近600万元;房管处,查封房产六处,估值750万元。

  3月30日,犯罪嫌疑人崔兰被押解回衢。

  与此同时,随着崔兰的落网,在衢小组同时吹响了对毛郦幸等涉案人员的抓捕号角。前期的秘密跟踪换来了手到擒来,没有任何硝烟和抗争。连夜突审,有人哭泣,有人惊慌,有人不知,有人沉默。但事实会证明一切。

  随着各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与犯罪嫌疑人针锋相对的较量全面展开。限制一个人的人身自由是痛苦的,前期往往充斥着挣扎、抵制甚至于对抗的情绪和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严守心理底线,茫然出击难以取得突破。在犯罪嫌疑人被收押的前期,专案组并没有急于对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进行强势攻击,而反复对所掌握的证据资料进行归集分类,制定讯问提纲等一系列提审预案。在前二次的正面交锋中,犯罪嫌疑人崔兰对公安人员的提问除了“不知道”,就是“我只是刘老板的翻译,我不知道退税的事情,更不知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怎样的,我也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抓我?”,采取严防死守的策略,拒不交待犯罪事实。而办案人员在已掌握其本人的身份、家庭情况及业务往来等信息的基础上,明确告诉她:你还年经,只有31岁,人生道路还很漫长,你的抵触情绪对你是没有好处的,对违法犯罪的认定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不是凭你的口供定罪的,我们已经充分掌握了你涉嫌犯罪的有力证据,你应该主动向我们反映有关案件的事实,争取从宽处理。作为涉税犯罪案件,只要你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案件事实交待清楚,积极退回你不该谋取的非法所得,我们相信法院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而你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已积累了较大的财富,只有争取早日走出铁窗,才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何况你是家里的顶梁柱,你塌了,整个家就跨了,你应该好好地想想。收押后的第五天,从看守所传递来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崔兰主动要求面见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在动摇。面对强有力的证据,双方较量的结果,最终是犯罪涉嫌人构筑的涉税犯罪团体彻底解体,严守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4月24日,“3.26”专案列入公安部督办案件。

  6月20日,公安部对“3.26”专案所涉及到的12个省(市)134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或介绍人,发起了集群战役打击行动。

  利剑出鞘,拨云见日,方现庐山真面貌。

  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丽新帽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186余万元,将未纳税的410余万件服装虚构成已税服装向衢州市国税局申报出口退税,共骗取出口退税1309万元。同时,为达到不缴或少缴增值税款之目的,从没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共计940份,虚开金额9458万元,虚开税额1582万元,造成少缴税款1505万元。

  近日,随着省高级法院终审宣判的法槌落下:被告人崔兰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50万元;被告人毛郦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5万元;被告单位丽新帽厂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50万元;扣押在案的1054万元作为退税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326”的故事结束了,骗税与打骗的斗争没有结束,任何侵犯国家神圣财产的犯罪行为是法律决不容忍的。

标签: 退税 责任编辑: 胡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