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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难耐初一学生途中抢劫 网瘾难耐,初一学生途中抢劫
2014年11月12日 15:07:05 来源: 金华新闻网 陈凯璐 朱窈

   浙江在线11月12日讯 “我好想回去上学。”坐在讯问室的小辉低头说了这么一句话。

  小辉,今年15岁,河南人,他的父母在永康卖水果,今年上初一。平时,父母忙于生计,很少看管小辉,放学后的时光,小辉都在网吧里玩游戏度过。

  11月5日下午4点多,小辉网瘾又犯了,可是摸摸口袋,一分钱都没有,只能闷闷不乐地往家走。走到白云工业区往东村的小路时,小辉看到前面有一个妇女背着一个1岁左右的孩子,左手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朋友,右手拎着菜。小辉觉得,这名妇女身上肯定有钱,何不去抢点钱用来上网?

  小辉看了看四周,一个人都没有,于是快步跟上去。“站住,把你身上的钱都拿出来给我。”小辉拦住了这名女子的去路。

  尽管小辉只有15岁,但他的个头明显要比眼前的这名女子高出很多。女子很害怕,马上抱紧自己的孩子,摇摇头说自己没有钱。

  小辉搜了女子身上的口袋,确实没有找到钱,便威胁她说:“不给我钱,我就抱走你孩子!”女子看周围没有人,又怕他真的把小孩给抢走了,便从旁边小孩的书包中拿出来两张5元、4张1元的纸币给了小辉。

  小辉拿了钱,临走时还警告这名女子:“如果你报警的话,我就把你小孩抱走。”

  小辉走后,这名女子马上报了警。江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女子向民警反映,抢劫她的人是一个穿着白衣白裤的大概十七八岁的小男孩,脖子上还戴着一根银白色项链。

  民警分析,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只抢了十几元钱,很有可能去网吧上网了。而白云工业区只有一间网吧,民警遂立即赶往这家网吧寻找。不出所料,民警在这家网吧找到了正在上网的小辉。

  目前,小辉因涉嫌抢劫被依法采取监视居住。民警介绍,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标签: 抢劫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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