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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约女生到旅馆行不轨 涉嫌猥亵少女被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13日 14:31:28 来源: 金华新闻网 张黎明 马建利

   浙江在线11月13日讯 在浦江一民工子弟学校任教的汪某,竟将班上小学四年级女生约到旅馆,脱光衣服后又亲又抱。11月11日,汪某因涉嫌猥亵少女被浦江警方刑事拘留。

  现年26岁的汪某是湖北恩施人,大专文化。5年前,汪某从湖北某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先是到义乌某小学任教,两年前来到浦江这家民工子弟学校任教,月薪3000元,现任三年级班主任,教语文课。

  今年9月,12岁的贵州籍女生小红(化名)从老家转到了汪某任教学校四年级读书。汪某见小红活泼可爱,就主动和小红联系,经常给小红买些糖果等吃的,还常常和小红用手机在QQ上聊天。

  11月9日晚7时许,汪某把小红从家中约出到浦江某旅馆,让其喝下啤酒后,趁机又亲又抱又摸,还把小红的衣服脱光,想抱着其一起睡觉。小红奋力挣扎,大声叫喊,还在汪某的肩膀上咬了一口。无奈之下,汪某只好给小红开了一个房间。小红反锁了房间门,蒙着头在被子里一夜没有睡觉,第二天早上,汪某给了小红15元钱,让她买些吃的,并嘱咐小红不要把晚上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小红见汪某走后,才敢在旅馆睡了几个小时。

  小红父母见小红一夜没有回家,十分着急,到处寻找未果,电话也打不通,遂于当晚11时到派出所报案。天亮后,见到失踪17个小时的女儿平安回家,一夜未眠的父母非常高兴。但听到女儿的遭遇后,马上拉着小红到派出所报案。

  浦南派出所受案后,非常重视,立即到学校传唤汪某。汪某交待了猥亵小红的全过程。

  警方还调查发现,汪某在义乌任教期间,认识了一名14岁的安徽打工妹小玉(化名),和其同居,并生下一女儿,现已5岁,在湖北老家由爷爷奶奶抚养。几个月前,汪某和小玉不和,小玉离开汪某去了广东。

标签: 强奸|犯罪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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