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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总队招人啦!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8日
2014年11月17日 20:56:07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李鹏

  浙江在线杭州11月17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李鹏 通讯员 邵琦)  2015年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已经启动,广大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名参与选拔。

  驻扎在吴越大地的武警浙江省消防总队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

  多年来,浙江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浙江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浙江的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具体应征细则如下:

  接收条件和要求

  必须为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不招女生和博士研究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招生专业: 今年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大学生指标数为50人,全部为男生。具体招收专业如下:

  ●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招收岗位: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

  ●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申请退出现役。

  享受待遇标准

  ●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参加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的为期一年的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入伍,为现役干部,大学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3级),授予武警中尉警衔;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2级),授予武警上尉警衔。时间均从报到当年6月起算。

  ●警官的工资标准在每年的1月定期增加一次,并随着职级和警衔的改变而增加。

  ●警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和保险。

  ●警官住房保障实行分配公寓和发放住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给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入伍干部计算住房补贴年限时,其在校学习时间一并计算在内。

  ●伙食方面实行部队提供补贴和本人交纳一定伙食费的方式保障,服装由部队免费定期发放。

  ●未婚警官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异地的警官每年享受40天假期,差旅费由部队负责报销;已婚且夫妻同地的警官,在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享有20天公休假。

  ●警官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治病疗养期间,工资照发。

  分配去向

  经入警培训合格后,面向全省消防部队分配。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工作时间(含1年培训期)不得少于2年。

  消防工作被称为以天下安危为己任的永恒事业,也是全世界最受尊敬的职业之一,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的莘莘学子到部队建功立业。

  有意报名者请登录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消防网(www.zjxf119.com)查看详细招录资料细则,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资料投寄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19号消防总队908室;联系电话:0571-85863567、0571-85863540

标签: 消防 责任编辑: 林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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