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溜冰”不是顾名思义的溜旱冰,在吸毒群体中,它是吸食冰毒的暗语。只要有一个玻璃器皿或矿泉水瓶子,在瓶盖上钻两个小孔,上方插两根吸管,就成了简易的吸毒工具———“溜冰壶”。
11月19日,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对辖区各旅馆开展清查整治。在打开某旅馆205房间时,里面一群男女神情慌张,房内浓重的味道让经验丰富的民警一眼就看穿———这几个人在吸食冰毒。随即,民警便将这几名男女带回派出所,并对房间进行了搜查。经检测,带回的6名女子及2名男子尿检均呈阳性。
经审查,8名吸毒者中有6人是90后,在酒店、KTV工作中结识。由于在夜店工作接触各类人员较多,慢慢就接触了毒品,于是聚在一起吸毒。
“前几天和父母吵架了,心情不好,就想到用唱歌、吸毒来发泄。”面对民警的审讯,22岁的杨某不以为然,他的所有花费都是用信用卡支付的。
据交代,杨某在2013年时吸过毒,因吸毒被警方拘留过。今年9月份,杨某常出入某酒店消费玩乐,其间认识了20岁的女孩戚某。那段时间,他每晚都会去“照顾”戚某的生意,有时一晚上消费达一万余元。后来,两人成了男女朋友。
10月中旬,戚某的一个小姐妹生日,一群朋友聚在一起唱歌。凌晨回到宿舍后,同住的小姐妹当着戚某和杨某的面拿出了冰毒,杨某一时控制不住毒瘾,开始复吸,戚某也尝试吸了几口。
一次复吸后,杨某时不时会想到“溜冰”。11月以来,杨某隔几天就会去旅馆开房间,和朋友一起吸毒。渐渐地,杨某还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毒友。11月19日凌晨,杨某等人又聚在旅馆吸毒,其中一人还提议去买些饮料加进“冰壶”里,味道会更好。就在杨某下楼买饮料回房间时,被民警抓获。
日前,容留他人吸毒的杨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范某等7人均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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