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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冒充机动车上台州高速 驾驶员被记12分
2014年12月04日 21:33:57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刘永拓 通讯员 王信
企图蒙混过关的拖拉机

        浙江在线12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刘永拓 通讯员/王信)12月4日,台州高速交警在台州收费站查获一辆使用机动车号牌的拖拉机,驾驶员试图用拖拉机冒充机动车上高速,结果被记12分,想开车必须重新学交规。

  ?下午2点许,台州高速交警在甬台温高速台州进口查处违法时,一辆皖N号牌的蓝色车子试图通过收费站上高速。但是,这辆蓝色车子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感觉是拖拉机,并非货车。

  该车被拦下来检查时,高速交警发现驾驶员代某持有的是农业机械管理局发的G类证件,而车子行驶证显示这个车子属于农业机械管理局登记的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拖拉机不能进入高速公路,民警立即扣留了代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对拖拉机的前牌照进行查询。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拖拉机前面悬挂的皖N号牌已经处于注销状态。因此,代某悬挂已注销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属于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按交通法规定记12分,罚款200元。另外,代某驾驶拖拉机进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按规定罚款200元。

  代某说,这个机动车牌照是从废品站里拿来的。最近台州的椒江一桥正在施工,自己从地方道路开要绕很多路,就想着安装这块机动车牌照,没准能冒充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万万没想到,他被眼尖的民警查获了。

  民警依法对代某进行了处罚,并开具了满分学习通知书,一次“换脸”冒充,代某驾驶证被记满12分,必须花时间回老家去重新学习,得不偿失。

标签: 拖拉机 台州 高速 责任编辑: 首席编辑 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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