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程永高 通讯员/嘉纪宣 编辑/胡芸) “根据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发放你单位党委班子成员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励,并从年度考核收入中分别扣除你单位党委主要领导、纪检工作分管领导10000元,班子其他人员扣除6000元。”日前,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收到了市委宣传部下发的通知。
去年,嘉兴广电系统曝贪腐系列窝案,包括集团原副总裁匡卫东在内的多名当事人相继被检察机关起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收到了这份“罚单”。
今年以来,嘉兴高标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等三份清单,对两份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同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追责的力度,不仅要查处违纪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实行“一案双查”。
7月,桐乡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龙翔街道九里松桥砂石料加工场审批过程中三名工作人员失职案件。经查,龙翔街道城建交通中心主任邵某、梧桐国土资源中心工作人员刘某在没有审查核对的情况下,就在该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性预审表上加盖了公章,龙翔街道元丰村党支部委员钱某明知不符合相关规定,仍受该项目股东的委托代办相关审批手续。事实认定后,3名责任人受到了行政记过处分、党内警告处分等问责追究。
9月,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海宁市安监局党组书记被免职,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原来,今年以来,海宁市安监局先后有原党组成员、原副局级调研员、原行业监察科科长、原行政审批科科长等8人严重违法违纪受到查处。依据相关规定,海宁市委严肃追究了该局党组“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并对海宁市安监局党组予以通报批评。
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制度化,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据介绍,今年以来嘉兴重点抓主体责任报告,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全部提交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书面报告。嘉兴市纪委常委会“面对面”听取了所有县(市、区)党委和部分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一把手”的口头汇报,各县(市、区)纪委常委会也分别听取了镇(街道)以及部门单位的口头汇报,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
嘉兴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嘉兴将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高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严明纪律、严查作风、严惩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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