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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还是“过失”?90后驾卡宴撞死夜宵摊主获刑6年
2014年12月15日 20:13:46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首席记者 施宇翔
【摘要】 今年1月,杭州保俶路卡宴撞死夜宵摊主一案引发社会关注。今天下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

被告孙某在庭上

  浙江在线杭州12月15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钟法 编辑/赵洁)今年1月份,22岁的90后小伙孙某驾驶着保时捷卡宴轿车,和杭州保俶路一对夜宵摊主夫妻发生碰擦。摊主王某被撞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他怀有身孕的妻子。

  今天下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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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驾保时捷来杭聚会

       撞死夜宵摊主获刑6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16日,孙某带着女友从上海赶来杭州参加一个聚会,孙某开着一辆保时捷卡宴轿车,但他本人并没有驾照。

  由于对杭州并不是很熟悉,当晚11点40分许,孙某沿着西湖区保俶路由南向北行驶,一路寻找聚会所在的酒吧。

  当车行至少年宫西门停车场附近,孙某在倒车时不慎碰到了王某无证经营的小吃摊,王某当即要求孙某下车查看,孙某欲赔钱了事,但摊主坚持要求他下车,孙某未予理睬继续向北行驶。

  找了半天,孙某依然没有找到酒吧,于是又折返回来。结果被王某的妻子王女士发现,王女士站在车头右侧阻停孙某所驾车辆,继续要求他下车,但被孙某拒绝。

  在争执过程中,孙某采用“点刹”(踩下油门再踩下刹车)缓速前行的方法3次对王女士进行顶逼,以迫使王女士做出避让。

  看到妻子被孙某的车逼退,王某立刻上前抓住前车门把手,并拍打车窗要车停下。这期间,有一个围观群众戴某也抓住后车门把手要求孙某停车,但孙某并未理会。

  期间,旁观的戴某见车加速前行便放开了车门把手,被害人王某未放手并随车跑。由于车辆突然加速,被害人王某随即被车辆拖行,当车行驶至距人行横道线南侧约11.1米时,王某摔倒在保俶路中心绿化隔离带西侧路面,因头部遭受挤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系头部遭受巨大钝性外力挤压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另查明,事发后约20分钟左右,被告人孙某与其女友因找酒吧再次驾车路经事发地,后至酒吧参加聚会。次日凌晨2时15分许,公安人员在对涉事车辆勘查时,将被告人孙某抓获。

  案发后,司法机关了解到,被害人王某的妻子王女士已怀有身孕,后已顺利生产。被告人孙某的亲属经与被害人王某的亲属协商,已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法院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6年。

  公诉方曾指控被告故意杀人

       法院为何最终判过失致死罪?

  浙江在线记者注意到,本案曾于今年6月12日一审开庭,当时庭审的争议焦点就是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

  当时,公诉方认为孙某不顾他人在车前、车侧阻拦,采用顶撞、加速等危险的方法驾车强行驶离,致被害人摔倒后头部受挤压死亡,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辩护人则认为,孙某才开了一个月多的车子,经验不够,他的确疏忽大意,没有观察左边的情况。再者,当时已经是半夜11点多,被害人穿的又是黑衣服,即便孙某从左边后视镜观察,也不一定能看清。

  而杭州中院经过审理后,对这一争议焦点也作出了解答。法院认为,孙某最后的驾车逃离行为虽然故意,但在之前的过程中用“点刹”缓行,看到人群集中在车辆右前方,他向左边打方向,这一系列动作,不能认定对阻拦人员的伤亡结果存有放任的故意。

  其次,孙某当时在供述中称“当时其注意力都在摊主的妻子上,没有功夫看两侧反光镜里的情况,其他人的情况其没注意”,法院认为此辩解并非没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本案发生在深夜,尽管有路灯照明,但有别于白天,视觉条件相对较差是不争的事实。

  法院还认为,本案系因轻微纠纷引发,由此纠纷激发孙某产生置他人伤亡于不顾之行为意志,有违情理;如果孙某当时仅因摆脱纠纷选择夺路而逃,又明知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但在事发后约20分钟左右,孙又驾车路经事发现场,之后又至酒吧平静参加聚会,前后行为心理矛盾明显。

  据此,法院认为指控被告人孙某的行为存有放任的主观故意证据不足。依据法律规定,应认定被害人死亡后果的发生系因孙某在行车时未尽注意义务所致。因此,被告人孙某之行为更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

责任编辑: 首席编辑 赵洁

标签: 保时捷 夜宵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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