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萧检 记者 肖菁)张老师是萧山一所中学的物理老师,工作稳定家庭也挺美满,大家都没想到,有一天张老师会被送上法庭成为被告。
原因是,张老师喜欢枪。
也许自己专业是学物理,而枪,正是物理力学在现实中的神奇而完美的实践,张老师是个地道的枪械爱好者。除了平时喜欢了解这方面知识,去年10月和11月,他从网上买了两支仿真枪。
因为怕带回家吓着老婆,枪就一直藏在张老师学校办公室的抽屉里。前段时间,警方根据线索找到了张老师,找到了枪。
张老师不以为然,不就是两支仿真枪么,又不是真枪,能算什么大错误。
其实,根据我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因此,只要仿真枪具有以上枪支的特点,具有杀伤力,同样属于枪支的范围,非法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所谓“仿真枪”、“枪模”同样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经鉴定,张老师购买的两把仿真枪均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致伤力。
目前,萧山检察院将张老师诉至法院。
涉嫌这个罪名的案件钱报记者报道过好几起,有两起比较典型,一是当年下城区的一个案子,一群真人CS(野战游戏)的玩家,其中一个枪迷自己从网上采购了大量配件,组装成枪卖给玩家,也被定为此罪。
还有一个是今年的事情,两伙人约战,其中一人掏出枪来,结果被别人夺下。夺枪者越想越害怕,找了律师咨询,后来直接把枪交给律师要求帮忙转交警方,结果,警方还是对整个事件展开调查,因为警方要弄清楚两伙商人到底谁持枪,有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这个罪名一旦成立,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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