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何国权)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大整改行动”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问题,省纪委近日专门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查办力度,着力形成有效震慑。
通知强调,要彻底排查,认真挖掘案件线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插手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大排查。重点对反映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腐败问题线索;领导干部以权谋房、以房谋财,虚假投资、“期权”交易,通过特定关系人参股入股牟利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和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等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彻底大排查、大起底。市、县(市、区)纪委和各级纪委派驻(出)机构要将所有线索处置情况报上级纪委。
通知要求,要严肃查处,着力形成有效震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作为近期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力争在3个月内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各地还要根据发案规律和部门、行业、地区特点,深入分析,深入挖掘,坚决查办窝案串案。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审计等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大声势和合力。
通知强调,要加强领导,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腐败案件的查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具体安排,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上级批件或者受理的问题线索不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导致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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