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39岁的男子陶某和恋人唐某是在看守所跨的年。作为一名普通打工仔,陶某对外宣称自己哥哥是“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有事可以找他帮忙,在唐某的介绍下,诈骗他人财物1万余元。
2014年12月31日,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陶某和唐某批准逮捕。
陶某是安徽人,在东阳一家纺织厂上班,和43岁的女子唐某成为恋人一个多月。唐某是湖南人,无业,喜欢搓麻将。
机缘巧合下,唐某和阿美(化名)一起吃过饭,阿美告诉唐某,自己被骗了200多万元。2014年11月的一天,唐某把此事告诉陶某。陶某听后,觉得有利可图,就打起了小算盘。
“我能找人把这笔钱要回来。你约阿美出来谈谈。”听陶某这么一说,唐某当即打电话给阿美,约好地方详谈。到了约定地点,陶某告诉阿美:“我哥哥是北京公安局局长,嫂子职位更高,权力很大,可以帮忙找这个骗子。你的事情嫂子已答应帮我,但就是需要你出点钱给我去走走关系。”
一心想拿回200多万元的阿美,就信了陶某。
陶某向警方供述称,第一次他告诉阿美,办事需要花钱,并且刚开始比较省,就从阿美那拿到了2000元钱。
隔了一段时间,阿美让陶某查一下那个骗子的财产情况。第二天,陶某打电话告诉阿美已查到那人的名下有一套房产,能值400万元,而且那人母亲的银行卡上面还有100多万元存款,于是陶某又有了约阿美见面的机会。
两人见面后,陶某把电话里说过的事情又说了一遍,还称自己已和市里领导都打过招呼。陶某说自己因为走关系,又倒贴了3000元钱。阿美当时没有过多现金,只在包里面找了400元钱给陶某。
当天见面,陶某还谎称自己可以从政府每个月领一万元钱工资,每次吃饭都可以向单位报销。为了证明自己,吃完饭之后,陶某请阿美洗了脚。
11月25日早上,陶某打电话给阿美,让她准备点钱办事。第二天,阿美和陶某、唐某见面时,又给了8000元钱和两套化妆品。
之后,阿美打电话给律师,律师询问了法院,才发现根本没有人帮她去走过关系,阿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经讯问,陶某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所谓的局长哥哥、高官嫂子,以及自己的政府职工身份都是为诈骗撒的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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