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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组织首次示范基层检察室现场评审
2015年01月16日 09:33:09 来源: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12月24日上午,示范基层检察室现场评审活动在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结合现场汇报评审成绩和日常工作情况,浙江检察机关将评出首批示范基层检察室。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庄建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连山,省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郑军等参加评审活动。

  活动中,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甘霖检察室等14家检察室负责人依次登台汇报,纷纷亮出2013年7月以来的工作“成绩单”,并回答了评委们的现场提问。由省院人民监督员、外请专家以及省院领导、专职委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评委会对汇报情况进行打分。

  此次评选旨在加强基层检察室规范建设、督促检察室发挥职能作用,省检察院基层工作处处长余晓敏表示,打开大门邀请外来评委参与评选,将更好地提升检察室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据了解,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夯实工作基层基础、促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这项工作,省检察院于2013年6月专门召开推进会对检察室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今年年初将基层检察室建设列入省院15项重点工作和省级先进基层院考评体系,并决定开展示范基层检察室创建活动。省检察院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与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监督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同时将结合办案化解矛盾、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加强对“两所一庭”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确定为基层检察室的三项基本职能,并对基层检察室主任进行全员培训。

  目前,浙江检察机关在重点乡镇、重要片区挂牌运行基层检察室105家。通过参与专项整治、执法监督、法制宣传等活动,基层检察室扎实履行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当地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有力保障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顺利推动,得到了所在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标签: 责任编辑: 陆海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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