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张晓江庭审现场
2014年,嘉兴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主业,主动服务大局,严格规范理性执法依法,为“法治嘉兴”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5795人,起诉10044人,从严把握逮捕、起诉条件,依法不捕739人,不诉525人;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0件152人;加强对群众高度关注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55件;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29件,支持起诉案件24件,挽回国家损失3.2亿元;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依法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工作;全面部署“六大民生行动”,扎实推进“三项检察”,将服务保障民生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
“老虎”“苍蝇”一起打 大力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1月10日,由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张晓江涉嫌受贿案一审宣判,张晓江犯受贿罪,一审获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2万元,这是嘉兴市检察院在2014年打下的一只“老虎”。
2014年以来,嘉兴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30件152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4件110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4.6%,大案率为95.74%;全市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6件42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61.5%,重特大案件比例为94.4%。在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件13人,内含处级领导干部5件5人。
“老虎”者,位高权重,其犯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往往给人民和国家利益带来严重损害,对党的威信损伤巨大。反腐败要敢于啃硬骨头。2014年,嘉兴市检察院自侦部门依法查处了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引发、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原调研员姚金明、嘉兴市民政局原副局长金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张晓江等4人,有力打击了腐败行为。同时,嘉兴市各基层检察院也查处了多起影响大、数额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如海宁市检察院立案查处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副局长王俊曙受贿案,平湖市检察院立案查处该市科技局原副局长柳春受贿案,在当地引起了不小反响。
“苍蝇”者,位低权却不一定小,而且他们直接面向基层,如果任由他们肆意妄为,就会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严打“老虎”的同时,嘉兴市检察机关也不忘拍“苍蝇”。今年初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惩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市反贪部门在涉农、教育、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领域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6件57人。如平湖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该市乍浦镇长安桥村原书记胡根华侵吞12万余元低保金案件;桐乡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该市濮院镇农经中心原主任倪桂泉在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净化社会风气起到了良好作用。该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也将打击重点放在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在关系到老百姓的饮食安全的动植物检验检疫领域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3件27人。
对评标专家进行违法记录检查 检察建议“堵塞漏洞”效果好
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嘉兴检察机关在大力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也注重预防职务犯罪。2014年,该市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10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同步预防11件,受理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72次,并联合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嘉兴片区评标专家进行违法记录检查,这在全省检察机关属于首创。
2014年7月,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评标时发现,2011年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四年缓刑的沈某竟还在名单中。
招投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是一个重要群体,他们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某个工程项目由谁负责。一旦权力滥用,不仅会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损害相关企业利益,更会为招投标项目质量埋下隐患。
得知该情况后,嘉兴市检察院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积极磋商,决定对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嘉兴片区的1000余位在库专家,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有无职务犯罪记录,开展检查工作。经查询,共查出10名评标专家在此期间有受贿犯罪记录,其中,涉案专家受贿金额最低的4.58万元,最高的119万余元。结果出来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把检查结果报省招标投标办公室依规定处理,对近四年间因职务犯罪被判处刑罚的10名评标专家的资格予以取消。
根据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嘉兴市检察院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发送检察建议,从严格评标专家准入制度、加强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三方面提出建议,及时堵塞漏洞。经检察机关建议,嘉兴市检察院已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嘉兴市评标专家违法记录检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双方各自依托综合性评标专家信息库、行贿犯罪档案库的管理权限,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对嘉兴片区评标专家进行违法记录检查。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9件,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比如,桐乡市检察院向市教育局发送检察建议,促使其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强化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督。平湖市两办根据检察建议出台了《农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农业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涉农项目准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
四级工作网络打通与基层百姓的“最后一公里”
1月7日,海盐县检察院沈荡检察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示范基层检察室”,这是嘉兴市检察机关在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中取得的一个重要成绩。为将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近年来,嘉兴市检察院不断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在全市推广“室、站、点、员”四级工作网络机制。
“室、站、点、员”四级工作网络是指检察室、检察联络站、检察联系点、信息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工作网络。2013年7月,嘉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嘉兴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内设部门联系派驻检察室(站、点)工作制度(试行)》等五项制度,正式在全市推广“室、站、点、员”四级工作网络。目前,全市正式挂牌基层检察室9个,设立检察联络站12个,检察联系点203个,聘请检察信息联络员213人,基本实现了辖区全覆盖。
利用人缘广、地缘熟、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桐乡濮院检察室协助该院反渎局查处王茂盛、陈坤荣滥用职权、受贿案;嘉善县检察院首次通过姚庄检察室举办不起诉案件公开听审会,促进辖区范围内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南湖大桥检察室与大桥镇政府建立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管理机制,制定《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编印《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手册》,组织镇、村干部参观萧山省法纪教育基地、参加法庭庭审旁听以及职务预防犯罪专题讲座,形成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合力;嘉兴港区检察室与港区环保局、公安分局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察、环保、公安合作,2014年对环保局就3起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的取证、移送工作,以及公安分局办案过程中的程序规范性和执法行为公正性进行监督;海盐沈荡检察室成立了以资深检察官命名的“老杨工作室”,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做好群众信访接处和检察环节调解工作。
2014年,全市基层检察室共收集、移送、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8件,移送7件,自行初查、侦查2件2人,协助侦查29件34人,有效打击了涉农惠民、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进行预防讲课42次,组织预防宣传106次,专题预防36次,较好地服务保障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嘉兴市检察院分管基层检察室建设的专委杨连明说:“四级工作网络建立以来,对百姓来说非常方便。以前他们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困惑,往往要跑到县城里面去,现在,检察官就在老百姓身边。一旦发现村干部职务犯罪、欺压群众的线索,群众可以直接到检察室举报;辖区内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在基层化解掉;老百姓受到基层执法单位索、拿等,也可以直接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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