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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程:他欠我463万 老李:我早就还完了 法官断案:上测谎仪
2015年01月20日 10:17:38 来源: 杭州网 通讯员 鹿轩 记者 甘凌峰

  青田人老程和温州人老李是多年的朋友,也是同一家公司的股东,两人经常有资金往来,有时借条都不打。

  前阵子,两人因为463万元民间借贷,闹到了法院。但是,双方来往的资金笔数很多,有些没凭证,怎么知道谁说的是真的?

  说法

  49岁的老程说,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老李分别于2010年9月10日、2011年3月17日、6月7日向他借款200万元、150万元、113万元,至今未还。

  对于自己的说法,老程提供了一张200万元的借条,但另两笔只有银行转账凭证。

  58岁的老李说,他只向老程借了200万元,而且已经还清了。其中有一次,老程从他那拿去100万元现金,不过没打凭证。他没有向老程借过150万元,113万元是公司借的。

  测谎

  法官开了几次庭,两个人一直分歧很大,甚至出现前后说法不一的情况。为查明事实,法官建议双方进行测谎,他们都同意了。

  鹿城法院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心理测试室对二人进行了测谎测试。这是温州市首次把测谎结果运用于商事案件。

  该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显示:

  问老程是否从老李那取走100万元现金,他回答“否”,此时出现了说谎的生理反应。问老李有没有向老程个人借款150万元和113万元,他也否认,此时出现了说谎的生理反应。

  判决

  结合测谎结果、在案书证和多名证人的证言,鹿城法院终于确定:

  老李确实向老程借了463万元,但已还了360万元(100万元现金和260万元汇款),还欠103万元。因此,老李只需要还老程103万元。

  昨天,该判决结果已生效。

  浙江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在商事审判中贯彻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自愿达成进行测谎测试的诉讼契约,人民法院可予准许,测试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都市快报)

标签: 测谎仪|债务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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