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20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俞雯褀 通讯员/冯伟 编辑/沈正玺) 小说《孔乙己》里,主人公孔乙己曾有过这么一段喃喃的辩述:“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鲁迅先生辛辣辛酸的文辞之下,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于是,成就了一段“窃书不算偷”的典故。
然而,时代变了,读书人基本能有书读了,现实版的窃书,算不算偷?
1月17日12时,杭州文新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新华书店西城广场店员工报警,称抓获了一名偷书男子。
男子姓蒋,37岁,浙江兰溪人,被“人赃并获”后,他交代了盗窃的事实。
蒋某开了个淘宝网店,主要售卖各类教学辅导书籍。由于价格优惠,店铺人气挺旺,目前已经获得了一个皇冠。
有时候,蒋某的淘宝店铺里部分书籍会缺货,进货商一时半会儿又难以及时调货。愁货源的蒋某苦想冥思,终于想到一条“捷径”:冒险去书店里偷书!
蒋某非常清楚这是违法的,但他觉得书店里的书籍卖得贵,就动了去偷的心思。
起先,蒋某偷偷摸摸地尝试少量夹带一、二本、试了几次后未被发现,他索性把新华书店当成免费的“供货渠道”了。
蒋某说自己在书店偷书已经不下二十次,每次少则三、四本,多则十几本。作案的手法基本上是,挑选好书籍,小量部分花钱购买,其余部分全部夹带出去。偷来的书,蒋某都挂在自己的淘宝网店上卖掉。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1月17日,蒋某在新华书店故技重施,被书店员工逮个正着。在他的包里,民警搜出21本总价300余元的书籍,包括期末试卷精选、实验班提优训练、黄冈小状元作业本、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等。
目前,蒋某因多次盗窃,被西湖公安分局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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