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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玩手机被要求买饮料 他不服“处罚”打伤主管
2015年01月21日 10:41:31 来源: 金华新闻网 王旭航 楼剑平

   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违反厂规被主管当场指出,并被勒令“乐捐”50元钱,年轻气盛的贵州小伙江某不乐意,两人发生争执并引起肢体冲突。最终,主管被打伤头部,江某被行政拘留。

  谭先生是义乌福田街道荷叶塘某饰品厂的生产主管。1月13日上午9时许,他在巡视二楼生产车间时,看到正在从事饰品抛光的江某戴着耳机听手机音乐,违反了厂里制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不允许带手机进入车间”的规定,于是谭先生向其提出批评意见,并称按照厂规要“乐捐”50元钱。

  所谓“乐捐”,也可称之为“请客”,就是让违反厂规的员工拿出钱来,给其他同一组的员工买饮料之类的作为一种惩罚手段。江某一听要罚钱,萌生一肚子火:“你敢这样处罚,我就弄死你。”

  “你平时也喝过其他员工‘乐捐’的饮料。”谭先生说,江某更加恼火,随手拿起一根长约1米的钢管,同时说着“你有本事跟我到厂门口来”。两人在厂门口继续争吵、推搡,最后发生肢体冲突,扭打在一起。江某乘机逃离,谭先生去追,结果被江某手上的钢管甩打到头部,鲜血直流。随后,江某被赶来的保安和其他员工按倒在地,拉回厂里并拨打110报警。

  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先将受伤的谭先生送到医院包扎,伤口处缝了4针,后又进行现场取证、固定证据等。之后警方对殴打他人的江某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标签: 工作|纠纷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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