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新任检察官宣誓
“建设法治中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支撑”,过去的一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战略目标,坚持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实现优良检察队伍;坚持检务保障科学化信息化,实现优质检务保障和检务环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深化职能制度改革,强服务全面到位
2014年,湖州市检察院制定实施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其中的19项措施得到市委书记马以的批示肯定,并被省检察院编发《检察工作交流》予以推广。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对53部法律法规提出22条修改建议。各县、区检察院细化措施,其中安吉县检察院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推动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性违法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重点选取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性违法风险评估机制工作,在评估与自查相结合的基础上建立程序性违法风险行为处罚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防止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程序性疏漏,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省政府法制办肯定并被国务院法制办推广。
加大惩防结合力度,构反腐坚固防线
2014年,湖州市检察机关围绕农业资金专项管理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得到省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的批示肯定,省农业厅专门来湖调研发案特点和重点环节,并对办案工作表示肯定与感谢。除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常规渎职案件外,湖州市检察机关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开展查处动植物检疫领域新类型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处非法开具生猪、家禽检疫合格证明或将空白检疫证明交他人使用的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犯罪。查办职务犯罪是手段,遏制职务犯罪的源头是目的。湖州市检察机关推动党委政府加强对预防工作的领导,把预防工作纳入平安考核、法治湖州及社会管理重点项目;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前置程序。创新预防教育形式和载体,制作的廉政摄影、微电影作品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评比中获奖。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促矛盾有效化解
湖州市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法院开展打防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犯罪898件1168人,提起公诉1135件1863人。严厉打击醉酒驾驶犯罪行为,起诉危险驾驶犯罪1436件1436人。积极参与建设工程领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挠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准逮捕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6件41人,提起公诉32件55人,依法办理工业盐混充食用盐、“人造海蜇丝”、用“孔雀石绿”养殖“毒牛蛙”等一批案件。探索开展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审查,对南浔区检察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4件案件召开复核听证会。建立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52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处28件。妥善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41件,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南浔区检察院构筑“春燕”工程探索未检工作新途径的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
开展金融检察工作,保经济平稳有序
湖州市检察院围绕保障金融健康发展和信用湖州建设,制定了《开展金融检察工作意见》,会同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设立经济犯罪审查批捕办案小组、金融犯罪公诉组和专业指导组,实行类案专办。积极参与集中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整治行动,批准逮捕涉金融犯罪48件57人,提起公诉33件50人,依法办理诈骗9家金融机构2.7亿余元的合同诈骗案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金元宝”系列非法集资案,相关做法得到省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打击破坏环境犯罪,护湖州清丽江南
围绕湖州市“五水共治”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制定《关于服务“五水共治”、推进环保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5件44人,提起公诉42件92人。对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提前介入,湖州市检察院和吴兴区检察院依法办理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案,并深挖查处该案背后的渎职犯罪。2014年4月在太湖流域治理湖州市水利工程设立专项检察室,对重点水利工程驻点监督、同步预防。
打造网络沟通平台,展工作阳光透明
制定《推行阳光检察实施方案》,通过信息化途径依法公开检察办案程序性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开通后,全市检察机关为当事人、律师等提供案件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等服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569条,法律文书111份,重大案件信息5件。湖州市检察院与各县区院相继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两大网络问政平台充分发挥了宣传展示作用,并不断完善人性化服务功能,架起与群众沟通的连心桥。长兴县检察院运用“长检案管”微信平台和“长兴检察”飞信平台,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方便诉讼参与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资格审查、案件查询、阅卷预约、约见办案人员预约等各项业务。2014年,共接待律师查阅复印案卷材料13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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