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张丽)【委员名片】徐敏利省政协委员、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荻港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提案名称】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在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见到徐敏利委员时,她正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修改自己的提案。这次,她带来了如何长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提案。
随着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面实施,农村水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徐敏利委员注意到,如何保证治污设施持续、有效运行,成为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难题。
去年,徐敏利委员多次参加考察调研,发现本应是治水主体的村民,却对污水纳管排放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这是政府的事,主动参与、自我约束能力较差。“主要是因为污水治理不能给他们带来直观的经济效益,需要一个认识与认同过程。”徐敏利委员如是分析。
徐敏利委员注意到,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形式比较单一,重建轻管也是一大问题。大量已建成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得不到专业养护,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考核、补贴、奖励、处罚办法不明确,污水管网管理、排放标准缺乏统一规定。
经过深入思考,徐敏利委员建议,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变“要我整治”为“我要整治”;突破治理形式单一化,变政府主导、包揽为政府引导、宏观管理、公众和市场参与的社会第三方服务模式;防止重建轻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通过规章制度理顺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责任关系。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定要立足长远,防止为建而建、重建轻管,使其真正惠民利民。”徐敏利委员期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