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温州1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蔡方)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温州市平阳县一家炉渣厂一年堆放4万多吨垃圾焚烧废渣,9个月前曾被环保部门责令关停,但至今仍照产不误。而工厂附近有2000来名居民,10米外就是浙江八大水系之一的鳌江。今天,浙江在线记者从平阳县相关部门了解到,炉渣处理厂已经被停产查封,当地对后续问题正进行处理。
环保部门责令停产炉渣厂拒不执行
这家工厂是鳌江镇东江村炉渣处理厂,位于东江村。
2012年12月19日,东江村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平阳生态垃圾发电厂BOT运营方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灰渣处理承包合同。由于时间紧迫,借用了鳌江镇因建设500千伏高压线已征用并农转用的9亩多土地作为临时堆放用地。
之后,东江村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每年280万元将灰渣转包给平阳县杰森建材经营部来制砖,鉴于炉渣重金属提炼工艺过程中采取封闭循环使用生产用水,达到“零排放”,为早见效益,该经营部未经相关手续审批擅自自行生产。
由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当地环保局在2014年4月19日组织人员联合供电部门对该经营部予以了强制断电。4月29日,对该经营部炉渣渗漏废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为78mg/L,铅、锌、六价铬、铜、镍等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小于检出范围,达到国家一级废水排放标准。
2014年6月,平阳县杰森建材经营部擅自恢复用电并重新投入生产,6月27日,县环保局对平阳县杰森建材经营部予以立案查处,7月3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8月1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垃圾废渣加工项目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期间,当地环保局对其履行情况进行后督察及下发行政处罚催告书,由于该经营部拒不执行停产决定,2014年12月17日,县环保局将该案件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1月23日,平阳县人民法院向平阳县杰森建材经营部送达强制停产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于3日内执行停产,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1月25日对该经营部进行复查,发现该经营部已停产。
由于该经营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0月15日对当时填土违法方东江村委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于2015年2月13日前整改到位。
炉渣处理厂立即停产查封恢复占用土地
根据《平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危险废物属性判定”中分析,生态垃圾发电厂产生的炉渣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果合理利用,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据了解,浙江的永强垃圾焚烧厂、东庄垃圾焚烧厂的生活垃圾焚烧后炉渣均送温州绿能环保公司作为建筑材料加以利用。
东江村要求承包炉渣处理是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决定的,同时,考虑到东江村为县生态垃圾发电厂建设做出的贡献,垃圾发电厂运营方才将产生的炉渣无偿承包给东江村村委会处置。
今天,平阳县相关部门作出处理意见,炉渣处理厂马上停产查封,未农转用范围内炉渣要在20天内清运并恢复原状,该项工作由鳌江镇、钱仓社区、东江村负责。县生态垃圾发电厂与东江村签订的灰渣处理承包合同暂予停止,生态垃圾发电厂产生的炉渣由生态垃圾发电厂落实一家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该项工作由县住建局与生态垃圾发电厂负责。
为支持东江村集体经济发展,东江村要尽快完成新的炉渣处理厂选址和政策处理工作,待相关手续到位并建设竣工验收后,继续执行县生态垃圾发电厂与东江村签订的炉渣处理承包合同。
当地还成立了炉渣处置后续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鳌江镇、钱仓社区等单位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做好炉渣处置后续工作,并帮助东江村办理新的炉渣处理厂相关手续。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