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吸金 涉案金额达3.55亿
2015年01月30日 14:49:15
来源:
丽水网
浙江在线01月30日讯 2006年以来,陈某国、陈某芬、陈某华三兄妹在丽水开设了隆泰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为筹集资金,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国(案发后失联,另案处理)个人名义出具借条、隆泰公司作担保的形式,以月利率1.5%—1.8%或者年利率20%不等的利息,在莲都区、青田县等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截至2013年10月31日,隆泰公司、陈某国、陈某华等累计先后向451户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累计人民币3.55亿元,累计未归还集资款本金人民币9251余万元,给集资户造成损失数额为人民币4615余万元。莲都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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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存款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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