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最美浙江人”主题活动,通过选树推广的机制化、常态化、品牌化建设,发挥“最美浙江人”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实现“中国梦想•美丽浙江”的强大正能量,助推“两美”浙江建设,根据中宣部《加强改进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方案》精神,按照“最美浙江人”宣传推广的层次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拟将“最美浙江人”分为“最美浙江人•身边好人”、“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最美浙江人•时代楷模”三个层次进行宣传推广,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最美浙江人•身边好人”
“最美浙江人•身边好人”是指日常生产、生活中,在爱岗敬业、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凡人善举,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一定范围内以善行义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好人。“身边好人”主要由基层以“榜”(即善行义举榜)的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1.产生程序。在基层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家庭个人自荐、邻居同事互荐、楼道单位推荐、党团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出“身边好人”候选人。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设立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建议名单,经基层党组织审核后,在当地“善行义举榜”上榜公布,评选原则上每月一次。
2.榜单设置。“善行义举榜”要以农村文化礼堂、城市社区、窗口单位(文明单位)为重点,在基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普遍设置。设置表现形式要求庄重、醒目、规范,可结合实际,以窗、栏、廊、馆等各类平台,书面、视频、网络等多种形式展陈。设置类别根据各地实际,按好人好事的身份类别、事迹特点立榜。
3.宣传激励。以基层组织的名义颁发荣誉证书(榜、匾);设立“身边好人”档案,或将其记入村史、大事记等;纳入基层各类考核评优的范畴;有条件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市、区)设立“善行义举榜”网上平台,把上榜人名单与事迹在网上进行展示与收集;同时,“善行义举榜”作为文化礼堂建设的重要内容,宣传推广“身边好人”的善行义举。
二、“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
“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是指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高尚行为的先进人物。应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追求和中华传统美德,体现“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根据先进人物的事迹类型,按照中宣部要求,“最美人物”暂分为最美工人、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战士、最美村官、最美家庭等,同时,将优秀共产党员、模范领导干部列入“最美人物系列”。
1.产生程序。省委宣传部每月在“最美浙江人•浙江好人”的人物榜单及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委宣传部推荐的“最美人物”候选人的基础上,评定一批“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省委领导批示宣传的先进人物列入“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名单。
2.发布方式。“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以省委宣传部名义进行发布,省级有关媒体设立“‘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发布厅”、开设“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专版,定期对“最美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发布。各市委宣传部可参照执行。
3.宣传激励。省委宣传部授予“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荣誉证书。浙江日报、浙江之声、浙江卫视、浙江在线对每期发布的“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进行重点报道。省级所有新闻媒体,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编发微博、微信,广泛传播“最美人物”先进事迹。入选省委宣传部发布的“最美浙江人•最美人物”纳入“最美浙江人关爱基金”关爱机制保障。
三、“最美浙江人•时代楷模”
“最美浙江人•时代楷模”是指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具有很强时代性、先进性和典型性。“时代楷模”由省委、省政府发表彰决定、省委宣传部发布与集中组织宣传的形式进行推广。
1.产生程序。“最美浙江人•时代楷模”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各市委宣传部、省级部门按照“时代楷模”的典型定位,在本市或本系统集中学习宣传基础上,向省委宣传部推荐报送,由省委宣传部部委会议确定。二是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宣传的我省先进模范人物确定为“时代楷模”。
2.发布方式。“最美浙江人•时代楷模”报省委同意后,由省委宣传部命名表彰,授予荣誉证书。“时代楷模”由省委宣传部视情况不定期举行发布。省级有关媒体设立“‘最美浙江人•时代楷模’发布厅”,主持人宣读表彰学习决定,播放先进事迹专题短片等,对“时代楷模”的先进事迹进行发布。
3.宣传激励。“时代楷模”发布后,省级主要媒体要及时充分报道。浙江日报、浙江之声、浙江卫视连续两天播出报道,首篇配发评论。钱江晚报、今日早报、青年时报、钱江频道、浙江在线、新蓝网、大浙网同步开展相关报道,组织网民留言讨论。浙江在线双首页进行专栏报道,并推出集纳专题,邀请“时代楷模”及其相关人员做客网站与网民互动交流。省委宣传部组织有关部门为其写人物传记、拍摄微电影、召开座谈会。“时代楷模”由省委宣传部向中宣部推荐为全国“时代楷模”候选人;纳入“最美浙江人关爱基金”关爱范畴。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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