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5日讯 (今日早报通讯员尚法 记者陈洋根)去年12月8日凌晨2点多,杭州富春路上的一家自助银行里,一名醉汉突然拿着酒瓶猛砸ATM机,导致ATM机毁坏,醉汉的手也被割伤,血流满地。
大家都想知道,这名醉汉砸ATM机的目的是什么。
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48岁的东北吉林男子应某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受审。
银行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应某作案的整个过程。
被应某砸坏的是一台存取款一体机,案发当天凌晨2点多,应某来到自助取款机前,取了一些钱后,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酒瓶状物,几下就把取款机的显示屏砸穿(起诉书显示,应某还有用垃圾桶砸取款机),随后还用身体朝ATM机四周撞。
“我今天第一天来(杭州),银行里我想待会,外头冷么,然后里边就有人用喇叭喊我,说无关人员出去。”对于砸取款机的原因,应某辩解说,当时是冬天的凌晨,外面比较冷,自己想到自助取款机的房间里多呆一会,没想到银行里的保安要“赶”他走。
应某说,当时他刚从外地到杭州,暂时没找到落脚的地方。
在银行取钱时,他觉得银行里暖和,就想呆在里面,但因喝了半斤白酒,听到保安喊话,一怒之下,就拿酒瓶砸了ATM机。
除此之外,应某还说,他是因为跟家里闹矛盾才来的杭州,砸ATM机也是为了撒撒气。
砸ATM机时,他的手也被割伤,血流了一地。
事后,应某自己按了自助取款机的报警器,等着民警将他现场带走。
“实话实说还是瞎说,反正家里也有些矛盾,家里的琐事,我妈说要我死,为啥要我死呢,就是我有高血压,还有脑血栓,我欠我妈20万元钱,一直没还上,到现在来气呗,就想发泄一下……”对于检察官问他为什么要砸ATM机,应某这样回答。
他说,自己当时一心想进监狱里“消停消停”(意思是安静安静),现在也无力赔偿银行的损失。
经鉴定,被应某砸坏的ATM机,维修费用为1390元。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定,应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而且有犯罪前科,决定判处应某有期徒刑1年。
早在2009年3月,应某因为诈骗罪,被北京一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