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6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魏皓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如何满足许多老年人“原宅养老”的渴望?
在“垃圾围城”的窘境下,如何提高居民和企业垃圾减量的积极性?
昨天,杭州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政协委员们围绕养老、垃圾减量等民生热点畅所欲言,出谋划策。
关键词
养老
包嘉颖委员代表民革杭州市委会发言:
多数老人只愿意享受免费服务
社会养老服务呈现“低小散”特征
随着“421”家庭代系人口结构的普遍出现,催生了家庭空巢化、小型化的形态。
据统计,杭州市空巢化、小型化的老年家庭已接近60%。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家庭空巢化、小型化“四化叠加”,对传统养老习惯提出巨大挑战。
根据杭州市数年来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经验,多数老年人只愿意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即使有经济实力,也不愿意花钱向市场购买养老服务。
为此,政府本着服务理念和出于“兜底”及维稳的需要,提供了大量社会养老服务公共产品,有些家庭的养老功能逐渐削弱,子女对老人应有的照料淡化为对政府的依赖。
政府的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走进了包揽得越多,越得不到认可和满意的怪圈,被动地在职能“越位”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影响到社会养老服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短腿”还表现在供给上,社会养老服务呈现“低小散”特征:超过95%的服务内容仍停留在家政清洁等传统服务项目上,只有5%的社会组织能够提供护理、康复等服务项目;目前杭州市场上很难找到专业的老年产品生产企业,5A级的养老社会组织全市只有9家,且分布不够合理。
关键词
垃圾减量
朱明芬委员代表杭州市妇联发言:
垃圾混合收集、混合处理
让居民丧失了分类积极性
生活垃圾减量化保障机制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监管主体不够明确。我们一直强调减量为先,但这些年的实际做法是分类为先。由于大多数情况下,仍旧实行混合收集、混合处理,使居民丧失了分类积极性。
其次,配套奖惩机制不够健全。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措施如何落实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居民等各类主体身上,目前缺乏相应奖惩机制,需要分别针对分类、丢弃、减量、利用等重要环节制订严格的奖惩措施。
最后,社会参与度不够高。政府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与减量处置,但大部分企业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响应度不高,政府对企业推行垃圾回收利用和减量处置也缺乏具体抓手。部分市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减量的意识还不强,甚至无动于衷。小区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积极性也不高。
建言
合理布局社区化养老服务设施
满足老人“原宅养老”的渴望
社会福利制度不能看作是一项全免费的制度,养老不是由政府一家唱独角戏,大包大揽地无条件供给,而是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家庭等作为不同的供给者,根据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承担。
破解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的难题。抓紧土地、税费、权属、投融资等核心政策的落地,职能部门限期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加快探索养老金、医保金和养老服务补贴“三金合一”,破解“医养护”一体难推进的困境。
人社、卫计、民政、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可尝试将养老金、医保金和养老服务补贴融合互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进入养老机构的老人可以用医保支付床位费、护理费,使养老补贴可以用于医疗服务达到效益最大化。大力扶持发展“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让完善的医疗服务延伸到养老机构。
使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环境中持续生活并终老,满足老年人“原宅养老”的渴望,而不是“孤岛养老”。这需要在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时,体现社区化、小型化、广覆盖,加强养老设施与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突显社区服务设施的综合功能。
深化家庭养老主体地位,建立和落实养老服务家庭使用者付费制度。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落实探亲假,鼓励和教育职工“常回家看看”。
可参照德国的“多代同楼”模式,由政府提供经费资助,鼓励大学生、双职工夫妇等与老年人同住一幢楼,互相照顾日常生活,为居家养老创造条件。
建言
向网络企业征收包装垃圾处置费
探索构建社区废旧物资回收站
引导流通企业建立“商场大件商品与包装物分离、包装物单独收费”制度,对网上销售企业征收适当包装垃圾处置费,或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要求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实行绿色生产、循环利用。
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构建社区废旧物资回收站(桶),由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协同“定时定向”分拣处理,拓展废旧物资二次利用路径。
试点推行按“家庭人口数量+垃圾重量”相结合的付费标准,实行企业、居民垃圾付费分类丢弃制度,采用经济杠杆从源头调节生活垃圾减量行为。
健全激励惩罚制度机制。尽快出台地方法规,明确规定政府、企业、居民在垃圾分类减量中的基本责任和义务,明确提出对分类不合规、丢弃不准时、减量不彻底等行为的惩罚措施。
在此基础上,试行建立企业、家庭绿色积分账户,由社区代理执行,通过“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的基本路径来激励大家垃圾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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