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程永高 编辑/胡芸)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对嘉兴市委原常委、公安局长李浩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他人通奸。
李浩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浩开除党籍处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